作者pn33 (香草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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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会公报]第七号财会准则公报修正草案的新闻
时间Fri Nov 26 01:28:48 2004
合并报表新制 判读财报易失真
记者林杰儿/台北报导
第七号财会准则公报修正草案召集人、台大会计系教授叶疏昨(24)日指出,七号公报修正後,对企业控制股权的认定,由目前的形式控制(持有50%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实质判断,可提升资讯透明度,降低公司进行表外融资的动机,而报表使用者的心态也应随之调整,以避免财报阅读判断失真。
叶疏指出,七号公报的修订目标在增进企业财务资讯的品质与透明度,防止财报舞弊或报导不实,期使我国财报资讯在国际间更具比较性,「否则,企业可轻易将品质较差的资产卖给可控制公司,或者利用子公司举债。」
简单来说,七号公报的精神就是要将母公司与子公司视为「单一的经济个体」,使母公司底下具实质控制能力的资产负债,都能在合并报表上完整表达,与现行「公司有持股50%以上长期投资者,才须编制合并报表」的规定,相对严格许多。
「原有公报条文对使用者比较友善,只要客观的从持有股权判断即可,新公报引进实质控制能力的观念,的确可能造成误判的争议,也是社会大众心态上必须调整的地方,」他提醒。
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董事长杜荣瑞也指出,过去大众多采「教条式的使用公报」心态,七号公报修正後,包括公司、会计师与一般报表使用者等,都更应强化实质判断的能力,尤其观察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未来公报的修正速度只会越来越快。」
由於公报规定,只要有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报表,也引起业界高度关切,「万一有子公司因此『硬要赖上』母公司,怎麽办?」对此,叶疏则幽默回应,「既然同为集团企业,就希望母公司能发挥控制力量将子公司『教好』,因此,如果业者不愿意放弃对实质控制能力,当然就应该履行当母公司的义务。」
【2004/11/25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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