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ko219 (好困好困)
看板FJU-ACC95b
标题[公告] 领取消费券
时间Fri Jan 9 13:39:27 2009
※ [本文转录自 FJU-ACC94a 看板]
作者: momoko219 (好困好困) 看板: FJU-ACC94a
标题: [公告] 领取消费券
时间: Fri Jan 9 13:39:13 2009
委托书下载
http://www.acct.fju.edu.tw/course/files/download.aspx?id=2569
领取消费券首先请携带: 通知单、身分证(未成年之眷属需多带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
印章,再依通知单所注明之场所、时间领取(以下有查询网址),1人3600元,以新台币五
百元券六张及新台币二百元券三张之方式给大家,记得要点收。亦或委托他人领取,本室
已下载委托书附件,欢迎使用。至於消费券要如何用,想必您已有计画,本室不再赘言,
谨摘录部分内容,提供您参考:
统一发放:
(1) 定於98年01月18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符合领取资格的人,都可在「消费券发放所
」领取。
(2) 符合第3条第3款至第8款资格之准国民,在全国1万4千多个发放所其中的485个发放
所设「专柜」,由移民署派员负责验证服务工作。准国民仅20人以下之乡(镇、市、区)
,该等人员之消费券,以报值挂号方式寄送。
★个别领取
(1)未及於98年1月18日领取者:98年2月7日至4月30日向指定之邮局领取。
(2)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未办理出生登记之人,或98年3月31日以前出生,於办妥出生
登记者:於内政部指定日期至98年4月30日止向指定之邮局领取。
(3)符合领取资格者於领取消费券前死亡者:於内政部指定日期至98年4月30日止向指定
之邮局领取。
消费券领取截止日为中华民国98年04月30日;逾期未领取者,不再发给。消费券经领取後
,不再补发。
使用范围有限制
消费券的使用限用於购买货物或劳务,不得找零、转售、兑换现金、商品礼券、现金礼券
,或以电子、磁力、光学等形式储存金钱价值使用。基本上,只要有办理营利事业登记证
的商家,均可使用消费券,使用期限至98年09月30日止。
以下为内政部设置消费券专区服务,欢迎大家上线浏览:
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专属网站(依您的户籍查询您可以至何处领取消费券,如您的户籍在
南门里2邻,就知道可以在南门国小2年甲班教室 第 0926 号 发放所领取)
http://3600.moi.gov.tw/
消费券发放措施专区
http://www7.www.gov.tw/egov/coupo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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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 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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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6.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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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大会计系新系秘书
校内分机#2660 伊媚儿: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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