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gkohu (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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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时间Mon May 28 16:40:11 2007
※ [本文转录自 FJU-ACC92a 看板]
作者: pingkohu (ping) 看板: FJU-ACC92a
标题: [公告]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时间: Mon May 28 16:39:55 2007
~~~~~请各位同学耐心看完以下有点多的内容~~~~~
一、办理离校手续日期:自6月16日至7月15日止
二、毕业证书领取:
所修科目成绩到齐,修满各学系规定科目与学分,成绩及格者,
可凭学生证(校园卡)与离校手续单於规定办理离校期间内领取,
逾期不负保管责任。毕业证书以"亲自"领取为原则,代领者请出示证件及委托书。
三、总务部门之离校手续,俟毕业典礼结束,交还学士服後始可办理。
男生办理生活辅导组兵役登记前,应先至注册组确定毕业资格。
四、因故不能毕业者,请勿办理离校手续,96学年度第1学期无论是否补修课程,
均应办理注册或休学;注册至少应选修1科。
五、毕业生离校手续单请向注册组领取或自教务处网页下载。
六、学生证(校园卡)於办妥离校手续後,於背面加盖「已离校」章,不必缴回。
学生证请妥善保存,毕业後返校申办证件,可利用於「教务自动化服务系统」,
享受便捷的服务。
七、暑假作息时间:自6月25日(星期一)起至9月8日(星期六)止,
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4时30分。
7月2日、3日计2天,教务处所有人员均须支援大考中心指定科目考试试务工作,
暂停办理离校作业,请提早或延後领取证书。
暑假全校共同休假一周,本年为8月27日(星期一)至8月30日(星期四)。
八、毕业生有关成绩注意事项:
(一)合於下列各项规定者,准予毕业:
1.修满本校规定年限及各学系规定科目、学分及毕业学分数,成绩及格者。
2.操行及必修之体育、军训成绩及格者。
3.院(含全人教育课程中心)、系(所)规定之其他毕业条件。
(二)以下状况之科目,其学分数不得计入毕业学分数:
1.全学年之科目,仅修一学期,则该科之学分数不得计入毕业学分数。
2.已修及格之科目,不得重复修习;重复修习者,该科学分数不得计入毕业学分数。
3.非本系相关科目之学分数不得计入毕业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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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6.1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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