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ph01 ((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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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财务股 学会各项经费补助使用原则...
时间Tue Sep 30 23:13:55 2003
这一篇有点长希望各股股头、总长能仔细看一下(我可是打很久的呢...)
会计系学会各项经费补助使用原则
一、 经费申请流程:
1. 请款:填写请款单->审核申请金额->领款。
2. 预支:填写预支单->审核申请金额->领款->
活动结束两星期(14天)内办理核销。
二、 时间:
1. 每周一 12:30-13:00 在学会以各项表单办理审核。
2. 每周二 12:30-13:00 在学会领款。
3. 於每周一申请之经费可在当周领款;若否,则於下周之星期二领款。
4. 若遇星期一放假,则审核延至星期二,星期三领款。若星期二放假,则
延至星期三领款。
三、重要注意事项:
1. 预支单使用规则,需金额正确且超过1000元方能使用,使用预支单後,须
於活动结束两个星期(14天)内办好核销。否则该股将不得在预支金钱。
2. 请各股注意控制所提之预算,一般若超出预算三百元後,恕不接受请款。
但若是不得不花之费用,请款时须附上书面文件解释并经过会长,三名干事
之同意签名,才能申请请款。
3. 若支出项目无法取得凭证,请填具「支出证明单」;不论金额大小,申请人
皆需报请会长签名方可请款。
4. 於正常情况下,请於提出请款单後两个星期内领款完毕(即当周和下一周)。
若非於上述期间内领款,於第三周领款者,需另外乐捐50元给学会当作迟领惩罚。
四、请注意「合格单据、收据」之内容具备要件如下:
1. 抬头只写「辅仁大学」字样,请勿多写单位名称。
2. 所买之物品、数量及单价亦请商家或厂商详细填写清楚。
3. 单据最下面之总计请商家或厂商用「国字」详细填写清楚。
4. 「统一发票之店章」中必须具备有统一编号、店名、地址、电话号码及负责人
姓名,店章必须盖清晰。如是三联式发票,需将第二联与第三联一并黏贴
於请款单。
5. 使用「收银机统一发票」,必须打上学校统一编号(35701598),并注明购买
品及购买人姓名。若忘记统一编号,可请商店加盖「统一发票专用章」,
再补写统一编号於加盖处,亦具等同效力。
6. 「收据」中必须要有商家或厂商之「免用统一发票」字样。免用统一发票编号
号码应刻在店章中,如果该商家或厂商之店章中无统一编号,请在统一编
号栏中填写清楚。
7. 「收据」中必须有店家或厂商负责人之姓名,若无,则加盖负责人之私章。
五、其它:
1. 财务股之请款单、收入传单、预支单、支出证明单,皆放在学会财务股的夹
子内,有需要的人,请自行领取并填写正确无误(包括是否为例行事务的勾选
,时间,姓名,学号,项目,金额,总计)
2. 若拿取各表单时发现表单快没有的时候,请尽快通知财务股,我们会再去影印
、补充
3. 审核未通过的,单据会在星期二发钱时一并退还,并请请款者自己去询问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4. 因各股之股员常会替各股购买东西,故请各股总长务必告诉股员们买东西时要
注意上面讲的第四点。否则若发生不合规定之情形,一律不得请款。
5. 并不只有股头可请款,股员亦可代请,但股头须把一切请款规定事先
对股员说清楚。(但并不建议,因为要交代的事很多..)
ps..以上各点大多是延续以前学长姊订定的规定,若大家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合理
的,请直接po在学会板上,大家一起讨论,谢谢。
此篇文章将会存放在学会电脑及财务股资料夹内,以供大家查看。
《最後编修日期:09/30/2003 23:18:08 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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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Tue Sep 30 23:13:55 2003
这一篇有点长希望各股股头、总长能仔细看一下(我可是打很久的呢...)
会计系学会各项经费补助使用原则
一、 经费申请流程:
1. 请款:填写请款单->审核申请金额->领款。
2. 预支:填写预支单->审核申请金额->领款->
活动结束两星期(14天)内办理核销。
二、 时间:
1. 每周一 12:30-13:00 在学会以各项表单办理审核。
2. 每周二 12:30-13:00 在学会领款。
3. 於每周一申请之经费可在当周领款;若否,则於下周之星期二领款。
4. 若遇星期一放假,则审核延至星期二,星期三领款。若星期二放假,则
延至星期三领款。
三、重要注意事项:
1. 预支单使用规则,需金额正确且超过1000元方能使用,使用预支单後,须
於活动结束两个星期(14天)内办好核销。否则该股将不得在预支金钱。
2. 请各股注意控制所提之预算,一般若超出预算三百元後,恕不接受请款。
但若是不得不花之费用,请款时须附上书面文件解释并经过会长,三名干事
之同意签名,才能申请请款。
3. 若支出项目无法取得凭证,请填具「支出证明单」;不论金额大小,申请人
皆需报请会长签名方可请款。
4. 於正常情况下,请於提出请款单後两个星期内领款完毕(即当周和下一周)。
若非於上述期间内领款,於第三周领款者,需另外乐捐50元给学会当作迟领惩罚。
四、请注意「合格单据、收据」之内容具备要件如下:
1. 抬头只写「辅仁大学」字样,请勿多写单位名称。
2. 所买之物品、数量及单价亦请商家或厂商详细填写清楚。
3. 单据最下面之总计请商家或厂商用「国字」详细填写清楚。
4. 「统一发票之店章」中必须具备有统一编号、店名、地址、电话号码及负责人
姓名,店章必须盖清晰。如是三联式发票,需将第二联与第三联一并黏贴
於请款单。
5. 使用「收银机统一发票」,必须打上学校统一编号(35701598),并注明购买
品及购买人姓名。若忘记统一编号,可请商店加盖「统一发票专用章」,
再补写统一编号於加盖处,亦具等同效力。
6. 「收据」中必须要有商家或厂商之「免用统一发票」字样。免用统一发票编号
号码应刻在店章中,如果该商家或厂商之店章中无统一编号,请在统一编
号栏中填写清楚。
7. 「收据」中必须有店家或厂商负责人之姓名,若无,则加盖负责人之私章。
五、其它:
1. 财务股之请款单、收入传单、预支单、支出证明单,皆放在学会财务股的夹
子内,有需要的人,请自行领取并填写正确无误(包括是否为例行事务的勾选
,时间,姓名,学号,项目,金额,总计)
2. 若拿取各表单时发现表单快没有的时候,请尽快通知财务股,我们会再去影印
、补充
3. 审核未通过的,单据会在星期二发钱时一并退还,并请请款者自己去询问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4. 因各股之股员常会替各股购买东西,故请各股总长务必告诉股员们买东西时要
注意上面讲的第四点。否则若发生不合规定之情形,一律不得请款。
5. 并不只有股头可请款,股员亦可代请,但股头须把一切请款规定事先
对股员说清楚。(但并不建议,因为要交代的事很多..)
ps..以上各点大多是延续以前学长姊订定的规定,若大家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合理
的,请直接po在学会板上,大家一起讨论,谢谢。
此篇文章将会存放在学会电脑及财务股资料夹内,以供大家查看。
《最後编修日期:09/30/2003 23:18:08 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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