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Kuang (强仁)
看板FJU
标题Re: [闲聊] 期中考周捡到作弊相关证据该怎麽处理?
时间Fri Nov 12 17:49:13 2010
我法律系读到大四了
我自己有三本六法
1.实用小六法
2.学习式六法
3.攻略式六法
其中2跟3都是有判例、解释跟补充说明的法典
通常法律系考试都会写
「准参阅未含判例、解释之法典」
「得携带不附判解、注记及其他说明之六法全书应考」
就算不是法律系也可以很清楚的知道
教授这样写的用意就是可以让你参考「法条」
而不是其他各种相关资料
重点来了
就我所知道的情形以及身边同学
有考过试的都知道
上课笔记要写在哪本随你便
考试就拿1去考
我拿2或3出来大家都会觉得很奇怪
法律系考试绝对不会从一般法条中就能找到答案
很多概念都是要上课听讲或读课本才会了解
我个人认为这本有便利贴的攻略式六法
的确是违反老师让你看法条的用意
再来有趣的地方是
照原PO所说他把A范围的重点整理、笔记等
贴到B范围的章节去
这又可以有以下几种推论:
1.他为了掩人耳目於是故意夹在别的地方然後考试偷看
→作弊
2.他知道不可以看这些,但觉得撕掉放别的地方容易遗失
所以先夹到别的范围去以免弄丢
→合情合理,没作弊
3.这本六法是前几堂同学忘记带走的
其实很多种可能大家可以发挥创意自行想像
因为原PO也没有直接证据看到某人在考试拿这本出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
除非是一年级学生或第一次参加法律系考试
明知道大家都用一般小六法考试
还带有判解跟自己笔记的「攻略式六法」根本是瓜田李下
但说真的就算旁边的同学拿攻略式六法出来
我也不是正义魔人
没有胆量跟监考人员举报
试问板上各位又有谁会把那位同学揪出来呢?
虽然这是违反考试规则之情事
但毕竟跟你自己的考试成绩一点关系都没有
教授绝对不会因为你举报而从原本被当变成PASS
说了这麽多
因为这其实没什麽好吵的
毕竟事情发生了
也不知道是谁的攻略式六法
更不知道他「有没有」「在考试时间」「翻阅」「判解或笔记整理」
我想,说人家作弊可能要具备上述这些要件
不然真的只能凭空臆测了
如果平常有习惯携带学习式六法或攻略式六法应考的同学
看到这篇文以後
下次记得不要带就好了啦
免得被怀疑作弊冠上莫须有的罪名
甚至是连带影响全班
例如考试特地把某班调开到一间有5位监考人员的教室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209.122
1F:推 justloveaki:那班只有5个学生之类的 11/12 18:14
2F:→ WeiKuang:另外我很好奇原po的99.9%怎麽算的 11/12 20:25
3F:推 johnny155220:推这篇 11/12 20:29
4F:推 Sharlin:同班要推一下~讲得真好!!!!(鼓掌) 11/12 21:58
5F:推 bseiqwkbk:推啊!要作弊你可以多想2分钟,那麽多本可以贴,选攻略 11/12 22:04
6F:→ bseiqwkbk:式六法来贴,有点搞笑= = 11/12 22:04
7F:推 y1896547: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 11/12 22:08
8F:推 revadios:靳神的刑总带攻略六法或学习六法都没用 科科 11/12 22:16
9F:推 bseiqwkbk:说的也是,再推一下… 11/12 22:21
10F:推 dieng:应该要看到那本书的内容才会懂99.9%的意思,那种内容与便利 11/12 23:04
11F:→ dieng:贴..真的很离谱(内还夹带迷你讲义),不过换成是我无法举证so 11/12 23:05
12F:→ dieng:被轰也是应该的吧?用太肯定的语气没有中性用语的关系。 11/12 23:06
13F:推 TokyoKind:早点爆性别就不会被嘘了啦Q_Q 11/12 23:15
14F:推 hecticgem:大推月旦作弊式六法 11/12 23:17
15F:→ ohokbaby:考国考看你怎麽带六法背起来最实际 11/12 23:18
16F:推 shyKR:志光的课带了一整箱去也不会过 他自己说的 去年好像有人这样 11/12 23:20
17F:推 zeSil:就算带笔电接网路,也不一定会过吧XD 11/12 23:24
18F:推 xxxxxxxxx:喔 11/13 00:06
19F:推 y1896547:不知道原PO今年行政法写得如何 11/13 02:12
20F:→ WeiKuang:还可以 11/13 03:40
21F:推 hitoshiki:刺客转成功了吗XD 11/13 09:46
22F:→ bseiqwkbk:其实无论那本书内容是什麽,善意的看待每一件事,并不会 11/13 12:27
23F:→ bseiqwkbk:让自已的生活方式变的更差,出乎意料的是讨论串的踊跃 11/13 12:29
24F:→ bseiqwkbk:换个角度看世界,不然这个世界永远都是脏的,作弊可耻没 11/13 12:30
25F:→ bseiqwkbk:错,但这世界总有一个舞台是你不能作弊的,如果你是一个 11/13 12:30
26F:→ bseiqwkbk:钻研正义的人,那麽你竞争的舞台,就在那里… 11/13 12:31
27F:推 bseiqwkbk:不过如果太执着於正义,也将万劫不复,「法律能使人步入 11/13 12:34
28F:→ bseiqwkbk:正道,也能使人走火入魔」,慎之。 11/13 12:34
29F:推 jack0124:致光老师考试带他的书去就好了啊 11/13 15:23
30F:→ jack0124:开书考,对学生很好ㄟ 11/13 15:23
31F:推 y1896547:这学期志光老师行政法只能带小六法 11/13 16:02
32F:推 shyKR:志光有书吗= ="""不是只有讲义而已?? 11/13 16:45
33F:推 lovenian1:这学期的志光的行政法说带学习式六法也没差!!! 11/13 18:34
34F:推 orange0630:原PO真的帅炸了怎麽还会单身? 11/13 22:01
35F:推 lilybest:中肯推 bs大也是讲的很好 她走火入魔了 11/13 23:09
36F:推 dieng:哪个她?是我吗?不好意思我未来志向不在於法律业界或国考喔! 11/13 23:33
37F:推 y1896547:所以就理直气壮? 11/14 01:00
38F:推 dieng:两者何干? 11/14 01:30
39F:推 dieng:尊重一下这篇原po~有问题回我发文那篇或私信感恩。 11/14 01:46
40F:推 beachwu:最後一句怎麽被酸的感觉 哭哭 11/14 09:06
41F:推 imgodma:我为了考试准备一本纯法条小六法应战0.0 跟上课分开用 11/14 10:50
42F:→ WeiKuang:四楼跟楼上正妹 11/14 11:50
43F:→ TokyoKind:学长要延毕了吗.... 11/14 12:29
44F:推 jack0124:志光老师不佛心了 因为女儿都生出来很久了吗?XDD 11/14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