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dric1982 (两个人要幸福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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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恳请那天在514侧门把我车牌撞断的人出ꠠ…
时间Sat Dec 5 06:17:26 2009
※ 引述《bounce12340 (蔡DADA)》之铭言:
: 结果她竟然静静的停在墙边的角落
: 而且不是只有车大牌掉下来
: 而是整个连车大牌後面的基座都一起掉下来了
: 看了之後整个心疼
: 我在辅大停车停了这麽多年了,也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
: 真的很糟糕
: 我想说把我大牌撞断了至少也要放张字条说声对不起,然後看要怎麽处理
: 结果什麽都没有
: 真的很难过
: 想着要修这个整个就会花了不少钱
: 家中的经济又不是可以处理这种额外的花费
: 推去车行的时候,他说这个要换要後面整个基座都要换
: 想到就快崩溃了
: 也许一两千块对各位可能不是什麽大数目,但对我而言是一个礼拜或两个礼拜的生活费了
我自己前几个月也发生摩托车车牌被撞断的事情,
地点是在514巷篮球场接魔鬼巷的那个停车场。
我原本停的很好,尾巴没有比其他摩托车突出,
也立起脚架。
但是等到我晚上去牵摩托车的时候,摩托车已经明显被移动过了。
想来应该是有人想要停摩托车,然後把我的摩托车移动,
但是他大概是很赶时间,所以没有把我的摩托车弄好,
所以我的摩托车尾巴变得比其他摩托车突出,
然後某位也很赶时间的人刚好经过,
以相当快的速度形成强烈的力道,
才足以把相当坚固的车壳和车牌一起撞断,
整块一大块掉下来。
虽然无法得知这位车神的主观意图,
但是从客观上撞断所需的力道来推想,
应该是怀抱着相当坚定的信念要加速通过,
否则以尾巴突出的程度来看,
应该只有擦过的痕迹或是小部分的裂开。
也许故事中又有第三个人很有礼貌的把它捡起来并且放在靠近车子的地方,
所以最後这块东西就安安静静地躺在轮胎旁边度过了一天。
最後,我要对原PO给予支持。
X的! 这家伙,出来面对!!
要是我知道是谁,一定提起故意毁损罪的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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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64.146
※ 编辑: cedric1982 来自: 118.167.64.146 (12/05 06:18)
1F:推 bounce12340:推,原来大家都有这样惨烈的经验。 12/05 09:35
2F:→ bounce12340:我的也是一整块的掉下来,掉的方式跟你差不多。 12/05 09:36
3F:推 fuhp:我昨天吃完宵夜,在医学院旁的巷子,看到有人骑机车摔车,不 12/05 16:13
4F:→ fuhp:知道,你的车是不是停在那?因为他是撞到停在旁边的车才摔的 12/05 16:14
5F:推 onizgaex:我只能说大学生当假的,连解决问题的勇气的没有就落跑的 12/05 21:09
6F:→ onizgaex:人也太多了,一定要把他揪出来 12/05 21:10
7F:推 motomato:记得修这个不到一千 有没有被坑阿= = 但还是谴责一下 12/05 21:53
8F:推 sarltis:欸....故意毁损应该是不行......... 12/05 23:36
9F:推 lkf822:要告毁损..应该只有故意可以可以告...毁损不罚过失吧... 12/06 00:10
10F:推 lkf822:哀...之前我的车也是被撞过...修理得很心疼阿>< 12/06 00:13
11F:推 laocrahc:楼上说的错误 有造成损坏就要赔 故不故意无差别定论 12/06 07:30
12F:→ laocrahc:不然每个人大门都被打烂 只要创造不是故意就好了 12/06 07:31
13F:→ laocrahc:故意的判定与否???? 12/06 07:32
14F:推 lkf822:楼下说的不完全正确..我说的是刑事部分..民事部分的话,才是 12/06 12:30
15F:→ lkf822:故意与过失均要赔偿噜^^ 12/06 12:30
16F:推 WuNaTire:lkf822正解 12/06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