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mis (不会用\)
看板FJU
标题菸害防制法与校内吸烟区
时间Wed Nov 11 19:56:22 2009
依据菸害防治新法 第四章 吸菸场所之限制
第十五条 下列场所全面禁止吸菸:
大专校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其他文化或社会教育机构所在之室内场所。
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内工作场所。
第十六条 下列场所除吸菸区外,不得吸菸;未设吸菸区者,全面禁止吸菸:
大专校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其他文化或社会教育机构所在之室外场所。
上述场所应於所有入口处及其他适当地点,
设置明显禁菸标示或除吸菸区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标示;
且除吸菸区外,不得供应与吸菸有关之器物。
且吸菸区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财 1. 吸菸区应有明显之标示。
财 2. 吸菸区之面积不得大於该场所室外面积二分之一,且不得设於必经之处。
校内吸菸区的规划
学校已规划吸菸区为六区,并於吸菸区张贴”吸菸区”标示:
一、辅园外石桌区(小侧门面)
二、进修部大楼侧门边(辅近7-11旁)
三、潜艇天空上方凉亭
四、利玛窦大楼旁凉亭
五、冠五楼後方
六、综合大楼(LH)旁空地。
此六区已贴上吸菸区
请有吸菸同学到规划区域吸烟
勿在非吸烟区吸菸
对於学校的吸菸区规划还有哪里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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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6.168.68
※ 编辑: missmis 来自: 140.136.168.68 (11/11 19:59)
1F:推 pshhs0808:真的是"不会用" 应该要分类吧 11/11 19:58
2F:推 TheDark:请加上分类框喔! 於文章外按大写T可修改标题。 11/11 19:59
※ 编辑: missmis 来自: 140.136.168.68 (11/11 20:09)
3F:推 TheDark:啊…我帮你改好了… 11/11 20:23
4F:推 TheDark:学校吸烟区是不是少写了基建楼那边的,听说那里也有贴? 11/11 20:24
5F:→ zero12242000:我有点不太懂这篇文要表达些什麽 11/11 21:53
6F:→ fireicemax:期中考时事题? 11/11 22:11
7F:→ Macial:他所想表达的应该是"吸菸同学请勿在非吸菸区吸菸!"...是吧? 11/11 22:14
8F:→ archie:你外面标题这样不会变 要大写T修改 11/12 01:08
9F:推 K8K357:你以为这样PO就有用吗 (  ̄ c ̄)y████████ξ 11/12 01:31
10F:推 utahime:357好大一根 (斩) 11/12 01:48
11F:推 snow0113:感觉办法都是针对学生,学校职员奖惩办法也有针对室内吸 11/12 08:43
12F:→ snow0113:烟者也有惩罚办法,独独就老师没有,所以一些老师都在自 11/12 08:44
13F:→ snow0113:己研究室里吸烟,而部份大楼的天花板是互通的,所以隔壁 11/12 08:45
14F:→ snow0113:研究室或办公室的老师或职员就比较倒楣,要冒着吸入二手 11/12 08:46
15F:→ snow0113:烟後得肺癌机率增加的风险在办公或做研究? 11/12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