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pher (Sipher)
看板FJU
标题[板规] 以板主的角度看到目前为止的几点问题
时间Sat Oct 24 20:06:42 2009
1.累积警告的罚则缺漏
简单来说就是光是"警告"并不构成任何处罚的效果...
这点在编辑规定的时候好像误删了,必须再把它加回去。
2.[情报]分类框
很多次删文都是出现在[情报]跟[新闻]的误用,
其他板几乎都是以[新闻]称之,
个人觉得应该可以考虑从善如流,将[情报]改为[新闻]。
3.网宣文及其後续的活动通知文等等
本来网宣文限制30天的用意是为了防止泛滥,
但最近的许多活动都有很多关於紧急通知的文章,
包含日前学联会的活动,以及近日的嘉云巧传,
实然出现了让板主们,不知是该让同学知悉情报,
或是依规定删除文章的窘境,
甚至当板主也是活动参加者,更是无法独享如此重要的情报而不公诸於世。
然而这点上仍然需要再行检讨,
并宣导对於宣传有特殊需求时应该活用板主站内信之功能...
4.徵揪文类定义问题
对於交换物品或是变相工作机会等也灰色地带的内容,
可能必须再行检讨。
草草如上
感谢各位板友近期来的配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182.127
1F:推 pshhs0808:^^ 10/24 20:22
2F:→ tryit280473:假若说以上第二点成立,那麽之前被警告的人会不会有些 10/24 20:40
3F:→ tryit280473:冤枉的感觉呢? 毕竟已经警告了 10/24 20:40
4F:→ sipher:这也是必须要考虑的,我自己目前想到的配套措施是 10/24 20:42
5F:→ sipher:新规正式公布时开始重新计算警告数,除了已水桶的既往不咎 10/24 20:44
6F:→ sipher:不过也要看其他两位板主同不同意 10/24 20:44
7F:→ sipher:毕竟板规都是必须要经过我们三个人讨论,多数同意之後才能 10/24 20:44
8F:→ sipher:放出来。 10/24 20:45
9F:→ sipher:是说插个题外话,上次tryit大发的那篇,我的回答有解决你的 10/24 20:46
10F:→ sipher:矛盾吗? 10/24 20:46
11F:→ tryit280473:工作 与 徵揪 方面大致上我懂了 不过就希望不要有些奇 10/24 20:48
12F:→ tryit280473:怪的工作文出现.... 10/24 20:49
13F:→ sipher:可以举个例吗?如果可行的话也许可以立一些规定来防堵 10/24 20:50
14F:→ tryit280473:像是去些奇怪的店打工之类 另外..徵揪是只有徵揪人吗 10/24 20:51
15F:→ tryit280473:? 还是说是连物品都可以徵揪? 10/24 20:51
16F:→ sipher:物品是可以徵揪的,不过应该要归为借物 10/24 20:53
17F:→ sipher:奇怪的店?比如说之前的酒店文吗? 10/24 20:54
※ 编辑: sipher 来自: 118.168.182.127 (10/24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