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911022111 (学生议会议长)
看板FGU
标题[回答]议会是否接受已弃权系所恢复职权?
时间Sun Jun 29 02:45:06 2008
※ 引述《anzsz (黑喵小柚)》之铭言:
: 借题问一下...
: 请问如果说一开始没有参加议会的系所
: 之後可以再加入吗?
: 我们系上因为某些原因,之前没有参与到
: 现在想要重新加入的话,可以吗?
基本上,先前跟课外活动组有讨论到这部份。
议会对於所有系所,亦即全校学生都是采取欢迎的态度。
所以虽说是弃权,但是想要再提名议员。其实议会是不可拒绝的。
因为学生自治原本就是越多人参与越有它的成效性。
而且先前联络的部份是针对会长,所以正值交接时期。
不少会长都有诉说他们的难处,也有会长直接表明太过麻烦。
他自己决定弃权。这对他们系所本身就不公平阿。
所以就针对议会刚成立的部份来说,还未参与的系所,
是有这种豁免权的。就是你们还是有资格提出议员的名单。
但是,有了权利,也是要有义务出席会议,不然还是得按章程走。
这部份应该是不需要再过问现有的议员,因为这是满特殊的情况。
如果现任议员对此有质疑,我会再跟他们作内部沟通的。
先前弃权的历史系,他们已经提出他们系所的议员名单。
如果还有任何问题请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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