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0062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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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校园] 公民护照实施细则 (102学年度起用)
时间Thu Nov 21 16:55:39 2013
给分标准(102学年度起用) 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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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项目 |毕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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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班级或社团干部 | 0分 |
|二 社团活动参与 | 10分 | (例行社团4分、非例行社团分数不限
|三 艺文欣赏 | 14分 | 公民教育:
|四 专题演讲 | 10分 | 毕业考前须达各项低标分数且总分须达60分
|五 乡土文化巡礼 | 8分 |
|六 体育活动 | 8分 | 创意实作:
|七 志工、义工服务 | 10分 | 毕业考前总分须达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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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下面__详细___解说___________
远东科技大学公民护照实施细则
101年12月12日通识课程发展委员会议通过
102年04月24日通识课程发展委员会议通过
第一条、本细则依公民护照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及第八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各类公民教育活动之成绩计评与认证:
一、担任班级、社团干部:
每学期一种身分2分。由导师或指导老师登入学务系统班级干部栏位认证给分
二、参与社团活动:
1.参加社团每周例行性聚会依出席比例给分,出席率达80%者,可得4分;
达100%者,可得全勤奖励5分。毕业考前须达4分。
2.参与运动代表队出席率达80%者,可得4分;达100%者,可得全勤奖励5分。
3.参与社团或系学会办理非例行性活动,每次活动2分,工作人员2分。
由社团指导老师签章经课指组认证给分。
4.参与社团活动计分项目毕业考前须达10分
三、艺文欣赏:
1.每次活动2分,工作人员2分。
2.与班级课程时段冲堂者不列入认证分数。参观艺术展览、艺文表演,
由通识教育中心认证给分。(毕业考前须达14分)
四、参加志工、义工服务:
1小时得1分,服务单位须为法定非营利单位,且活动属性为公益性活动。
(此志工服务不与任何奖补助金、工读金、实习、其他课程或社团活动及已认证
之其他活动工作人员重复计分) (毕业考前须达10分)
校外社区及志工、义工服务须检附服务单位盖章之服务时数证明相关文件及行程表单,
并将相关文件黏贴於护照相关栏位内,由主办单位(导师、指导老师)
或通识教育中心认证给分。协助校内系级以上所举办之活动者,由主办单位认证给分。
五、参加校内外专题演讲:
1.每次活动2分,工作人员2分。
2.非民主法治与公民议题,专业性学术演讲不列入认证分数。
3.与班级课程时段冲堂者不列入认证分数。校内活动由主办单位授权负责老师签章认证
给分。校外专题演讲由通识教育中心认证给分。(毕业考前须达10分)
六、乡土文化巡礼:
1.每次活动2分,工作人员2分。
2.与班级课程时段冲堂者不列入认证分数。老师带队者由带队老师签章;
自行参加者由通识教育中心认证给分。(毕业考前须达8分)
七、体育活动:
1.参与体育教学中心与课外活动指导组合办全校性体能竞赛或校级以上体育活动,
参赛者1场可得2分,工作人员2分。
2.现场观赏校级以上体育活动,1场可得2分。
由体育教学中心认证给分。(毕业考前须达8分)
八、其他:
1.艺文欣赏、专题演讲、乡土文化巡礼及志工、义工服务之参与心得写作作品
(须达300字)投稿至各认证单位经评选为优等以上者,1则可得2分。
(评分标准:字词正确度30%,修辞技巧30%,创意度40%)。
2.增进公民素养提升之内容、公民性活动、参加外语竞赛活动、具国际观活动等,
由相关单位列举事证推荐给分,经通识教育中心审核。校外其他活动
由通识教育中心认证给分。但捐款、拾金不昧等事项,不列入计分。
九、上列各项活动若至校外参加者,需附心得及活动在场照片,
给与各认证单位审核,始得列入计分。
十、本公民教育活动之成绩计算,依实际参与活动累计得分,
未曾担任班级或社团干部者,其公民教育总分以95分为上限,余以98分为上限。
原始总分为全校前十名者,予以表扬奖励。
学生参加各项公民教育活动之认证给分,皆记录於公民护照中,每学期活动证明
须在学期结束前完成认证,跨学期概不受理。学生可从学校学生网路资讯系统,
查阅「公民教育」科目各项得分与合计总分。
第三条 创意实作各项成绩计评与认证:
一、发明与新型专利申请:
1、发明:提出申请每件每人给30分,核准通过者每人再给20分。
2、新型:提出申请每件每人给20分。
3、发明与新型的专利申请依申请文件与核准通过证书,由创造力中心认证给分。
二、创意、发明与专题竞赛:
依参加证明文件、奖牌或得奖名次证书,属校外竞赛者,由创造力中心负责认证;
属校内各单位所主(承)办之竞赛,则由主(承)办单位审核。
三、艺文创作之发表:
艺文创作分文学创作与艺术创作两部份。文学创作包含诗词、小说、散文、评论
等;艺术创作包含美术、音乐、影像及表演艺术等。依作品发表成果证明文件,
属校外发表者,由通识中心负责认证;属校内发表者,则由主办单位审核。
四、创意实作各项之创意活动,若属多人创作者,排除指导老师後,
第一创作者实得分数100%;第二创作者实得分数90%;第三创作者实得分数80%;
第四创作者实得分数70%;第五创作者实得分数60% ,其余创作者实得分数50%;
若未列明创作顺序者,授权指导老师认证。
五、参与校内各项竞赛,同一件作品依最高分一次采计;
不得累计给分,校内、外各项竞赛同一人每一竞赛采计4件为最高上限,
校外获奖则不在此限。各类创意竞赛及艺文创作的成绩计算,
依「远东科技大学『创意实作』竞赛给分标准表办理。
学生参加上列创意活动之认证给分,皆记录於公民护照中,每学期参加证明
需在学期结束前完成认证,跨学期概不受理。
学生可从学校学生网路资讯系统,查阅「创意实作」科目各项得分与合计总分。
第四条 本细则经通识课程发展委员会通过後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远东科技大学公民护照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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