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ssersby (passers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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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专业] 刘会长踹共
时间Fri May 3 13:32:06 2013
以下针对部分问题以及学生会法规,提出小弟私人的见解,不代表现任学生会的立场。
有意见的朋友欢迎推文或来信讨论批评指教:
※ 引述《wwefans (wwefans)》之铭言:
: 只要下次换店长的时候
: 当天营业额 没有一个便当卖满4000张新台票
: 就可以继续续任原班人马当干部。
《逢甲大学学生会长暨学生议员选举罢免法》第四十三条:
学生会正、副会长选举结果未能当选时,应依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告第二次选举。学生
议员选举结果未能当选或当选不足应选之名额时,应於投票後七日内依本法第二十七条规
定公告补选,但选委会得视情况延期,以七天为限。
《逢甲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
第二条
凡具有逢甲大学在学学籍之学生为本会会员。
第十二条
学生会置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任期一年,期满不得连任,由全体会员以普通、平等、
直接、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罢免办法另定之。
第十三条
当新任会长无法产生时,原任会长应继续行使其职权,直到新任会长产生为止。
若经过两次普选後,仍然无法产生新会长,原任会长应召开会务会议处理。
以上四条可见,虽新任会长无法产生时由原会长继续行使其职权,但正副会长不得连任,
且现任刘士豪会长及其行政中心部分干部已为大学部四年级,若没有延长毕业证明,今年
7/31号之後即不具有逢甲大学在学学籍,亦即是不具有逢甲大学学生会会员资格,当然也
不会有学生会干部的职权。所以您提到的原班人马续任干部的事情,若从法规与现况来看
是
(删除:不)可能的。
※ 引述《wwefans (wwefans)》之铭言:
: 刚好周公又认识之前某会长,上任一年可以换一台四轮手拉车
这部分小弟有去请教认识的干部,确定第十七届王会长的座车是家里的。而也有部分板友
推文提到这部分。
※ 引述《Nash4208 (奈蛇)》之铭言:
: 自治会很辛苦,常常让我们翘课,还要自己打工为了经费
: 但根据都市传说你们却可以有人脉优势不是吗?
在学时期的人脉优势,除了跟学业有关之外小弟实在想不出还有什麽优势。
不过根据小弟的经验,教授该当的还是会当,不会因为你是学生会长或学生会干部就不
当,甚至小弟还听过有些教授会特别「叮咛」学生会干部要注重课业的。
※ 引述《Nash4208 (奈蛇)》之铭言:
: 至於税务问题,很多活动都是要拿着那张卡在加钱(还是这是系学会活动我忘了)才可以
: 参加
: 那为什麽不能以"学生证+钱"当作买门票呢??
: 这样还有税务问题吗??
依据《娱乐税法》
第二条
娱乐税,就下列娱乐场所、娱乐设施或娱乐活动所收票价或收费额徵收之:
一、电影。
二、职业性歌唱、说书、舞蹈、马戏、魔术、技艺表演及夜总会之各种表演。
三、戏剧、音乐演奏及非职业性歌唱、舞蹈等表演。
四、各种竞技比赛。
五、舞厅或舞场。
六、高尔夫球场及其他提供娱乐设施供人娱乐者。
前项各种娱乐场所、娱乐设施或娱乐活动不售票券,另以其他饮料品或娱乐设施供应娱乐
人者,按其收费额课徵娱乐税。
第四条
凡合於左列规定之一者,免徵娱乐税:
一、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团体,合於民法总则公益社团或财团之组织,或依其
他关系法令经向主管机关登记或立案者,所举办之各种娱乐,其全部收入作为本事业
之用者。
二、以全部收入,减除必要开支外,作为救灾或劳军用之各种娱乐。
三、机关、团体、公私事业或学校及其他组织,对内举办之临时性文康活动,不以任何方
式收取费用者。
演唱会是属於「职业性歌唱」的娱乐活动,且收取门票不在《娱乐税法》第四条所规定之
免徵对象,所以需要依照《台中市娱乐税徵收细则》中之规定比率上缴娱乐税给台中市政
府。
※ 引述《YChromium》之推文:
推 YChromium:说是这样说请问今年到底有"几个"活动 04/29 22:05
→ YChromium:参加意愿是一回事,但是到底出了几个活动这比较重要 04/29 22:05
推 YChromium:我觉得特约商店应该要改进..... 04/30 03:23
→ YChromium:我比较在意特约商店这点....(哀)
今年(101学年度)举办活动的部分,参照学生会网站的活动专区与Facebook粉丝团,简列如
下:
社团博览会暨迎新晚会、Fengbook迎新演唱会、送爱到家扶、千人打卡封印21祈福、
二手书交流大会、「我在逢甲,守护台湾」、专题演讲*3场、耶诞点灯、第九届主持达人
研习营、影展活动*2部、社团负责人研习营、乐FUN校园歌唱之星初决赛、耶诞封街演唱、
逢歌嘶KTV大赛等
至於特约商店,根据小弟的初步了解是持活动卡可以到中惠盟的所有特约店家享折扣,
中惠盟是由中部地区15所大专院校学生会合组的互惠联盟,特约店家介绍如附网址:
http://www.sg.nchu.edu.tw/sg18/areaCentral/caStore/index.php
(此网站由国立中兴大学学生会架设)
※ 引述《loveforyou》之推文:
1F:推 loveforyou:我刚来逢甲的时候 还有五月天来开演唱会 怎麽现在学生05/01 15:21
2F:→ loveforyou:会办的演唱会都只请到一堆没听过名字的小咖艺人阿05/01 15:21
演唱会阵容的部分,知名歌手如果不是碰巧在宣传期,价码通常都不会太低,加上举办演
唱会的经费含灯光音响通常都不会太高,所以通常会以该时期的发片歌手做搭配。至於您
提到的五月天,小弟有印象的部分,只有第十届学生会与第十五届学生会时期有邀请过。
两场皆是五月天本身的校园巡回(2003年时光机制服派对校园巡回与2008年後青春期的诗校
园巡回),此两场演唱会是碰巧有校园巡回,所以价码相对来说会比较低。至於2007年le
Power天使为爱而生校园巡回是五月天所属唱片公司主办,学生会无任何协办或承办。
至於现在争议最大也是大家最想听、也尚待现任会长与干部出来说明的部分,小弟不清楚
事情的状况,故无法在这边解释给大家听,敬请见谅<(_ _)>
以上针对部分问题以及学生会法规,提出小弟私人的见解,不代表现任学生会的立场。
有意见的朋友欢迎推文或来信讨论批评指教。
谢旻桓(曾任逢甲大学第十三届学生会新闻部长)
Email:
[email protected]
资料来源:
1. 逢甲大学学生会网站:
http://www.sa.fcu.edu.tw/
2. Facebook - 逢甲大学学生会:
https://www.facebook.com/SAinFCU
3. 全国法规资料库入口网站:
http://law.moj.gov.tw/
4. 国立中兴大学学生会网站:
http://www.sg.nchu.edu.tw/sg18/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219.42.61
3F:→ FcuKobe:好啦好啦 请你喝水 ㄑ 05/03 13:42
4F:推 mayday20131:推,专业。 05/03 13:49
5F:推 YChromium:特约商店好少...,除了逢甲中兴...东海其他学校在干嘛 05/03 14:00
6F:→ passersby:TO 1F,我每天都喝水2000CC,您的好意小弟心领了 :) 05/03 14:25
7F:推 Nash4208:我的人脉优势其实是指出社会以後的OAO 05/03 14:31
8F:→ Nash4208:推专业 05/03 14:31
我的工作经验来说,上一个工作是台北内湖某宝科技业的派遣QA工程师,HR说看我是逢甲
大学毕业就叫我来面试,而现在这个工作当初是亲戚介绍。唯一觉得跟学生会有关系的是
当公司要举办员工联谊活动需要支援,主管想起我之前履历上有写待过学生会就叫我自己
弄了OAO
这要说是优势吗?XD
※ 编辑: passersby 来自: 124.219.42.61 (05/03 14:44)
9F:推 Nash4208:我错惹XDDDD 05/03 14:45
N大,其实真的不怪你。不过我补充说明一下,也许大家会认为跟厂商合作久了有感情了,
往後在求职或其他事情上会比较顺利。厂商甚至厂商公司主管也不是白痴,能力差的人,
就算人脉存摺上有满满的一拖拉库,要从这存摺上提领东西的时候往往会发现其实存款很
空。至於能力好的,不用靠人脉就有不错的发展了喔!
10F:推 cyher:正副会长不得连任,但是会议可以决定现任会长代理 你怎不说 05/03 14:57
C大您提到的部分,我翻了《学生会组织章程》、《学生会长暨学生议员选举罢免法》与
《会务会议施行法》,我必须跟您说声抱歉,针对这部分并没有规范,建议您可以找贵系
议员或者学生议会的学权议员提出申诉。
11F:嘘 b10b28:特约商家系学会的不说,比校友会小社团还少(例如:中联、 05/03 15:14
12F:推 ajiss:以联谊性社团来说中联也不算小吧XDD 05/03 15:24
13F:→ shine32025:中联 我笑了 嘉云联表示:几乎每间学校我们都放在一起 05/03 15:48
14F:→ YChromium:特约商店真的很少耶................. 05/03 15:48
15F:→ b10b28:竹友也很多!!!!走到哪都他们特约卡,呵呵 05/03 15:49
特约商店数量少的这部分,因为小弟离开学生会已久,对於现况不了解,需要等现任学生
会干部出来解释了。
※ 编辑: passersby 来自: 124.219.42.61 (05/03 16:30)
16F:→ s20092:刘会长当初也是南联的,不过我四年没接过拿联会T,损失1000 05/03 16:25
※ 编辑: passersby 来自: 124.219.42.61 (05/03 16:30)
17F:推 kax0205:专业推 05/03 17:03
18F:嘘 cyher:"原班人马续任干部的事情,若从法规与现况来看是不可能的。" 05/03 18:00
19F:嘘 cyher:你信誓旦旦反驳别人"不可能。",事实却不是如此。 补嘘给你 05/03 18:05
20F:→ cyher:这何必申诉,你说的那个会议自行决定现任会长代理,完全合法 05/03 18:07
c大不好意思,针对文章开头信誓旦旦说不可能原班人马续任干部的事情跟您说声抱歉,小
弟今天翻法规的时候没有看得很足够,造成您的困扰请多见谅。
不过申诉的部分,为的是要解决这个灰色地带。小弟一直认为如果要一个组织好,除了需
要的消极的批评,更需要的是积极的建议。当然,这句话成立的前提是组织有方便的管道
去申诉。
今天,学生会有公开、便利的申诉管道(见学生权益案件线上提案单:
http://ppt.cc/JSZl
,且後续处理有其规定的时程。申诉流程(
http://ppt.cc/VX2h)中详细的说明於登记後七
日内完成调查程序,七至十四天内要转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後会通知申诉人处理结
果,若不满意则可再申诉。如果申诉过後把这法规没订定到的灰色地带解除了,是不是前
面提到的「合法自行决定会长代理」一事就变成不合法了?那此时学生议会更可以依照此
申诉案的调查结果及处理办法去对学生会长监督,甚至提出纠正、弹劾!
这样的处置是否会比在网路上
评论来的较佳呢?
(删除:谩骂、叫嚣)
最後感谢您的指教,小弟学到了很多 :)
21F:推 s20092:圣光术 05/03 18:23
22F:→ shine32025:治癒术 缓速 缓起诉 05/03 18:26
※ 编辑: passersby 来自: 114.35.22.176 (05/03 19:15)
※ 编辑: passersby 来自: 114.35.22.176 (05/03 19:17)
23F:嘘 cyher:说话被诬赖为「谩骂」... 好厉害 05/03 19:41
对不起,语气稍嫌过了头,已修正。
24F:推 hippoliaw:学长辛苦了 05/03 19:47
※ 编辑: passersby 来自: 114.35.22.176 (05/03 20:03)
※ 编辑: passersby 来自: 114.35.22.176 (05/03 20:04)
25F:推 foreverc:认真分析讨论 给推 05/03 21:24
26F:推 theyong520:土哥推 05/03 22:34
27F:推 blackga:认真发文给推 比那些做梦发文的好多了 05/04 11:06
28F:嘘 vkw0450:11系联合特约商店都比学生会多= = 05/07 10:33
29F:推 nicolequeen:现在推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太晚~专业! 05/15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