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9 ( 透析之眼)
看板FCU_Talk
标题 [板规] 你,遵守了吗?
时间Thu Apr 10 17:17:00 2008
[板规]
A.声明:
版主多位,审核文章喜好标准不同,将尽量以相同标准对待
,若有双重标准请见谅并欢迎指教意见,板主将尽力给予回应.
板规标准是浮动且力求简单的,以求减少时间和人力资源消耗.
B.删文条件:
a.恶意文章:
禁止人身攻击,脏话,蓄意挑衅,无故造谣,毁谤,严重影响阅读之注音火星文
若有相关情事请主动修文,否则将视情况砍除.
b.错误类别:
谢绝与本板主题完全无关之文章,例如:非本校相关之广告、问卷
有极大争议性文章,以严格标准对待,如:政治文,打工文,歧视文
c.不肖板友:
不禁止多重ID,但恶意闹板必定予以处置之.
具攻击性、不友善之表现乃是不受本板欢迎的,板主亦可处置之.
C.M文条件/收录条件:
a.M文:
此功能主要是避免优秀文章遭到系统无情砍除之用
另外拥有奖励优文之特殊功能,亦可给予用心的文章鼓励.
b.:
此功能目的在於留存具参考价值及历史性的文章,
故短时效性以及文章因例而异之情形,则不一定收录,请见谅.
c.两者取舍:
由於及M文皆具有类似保存效果,
因此M将给予不收录的好文为主,如:ㄧ般闲聊及心得文
收纳之文章,M文与否,视推文数而定.
D.水桶/处罚条件:
恶意或屡劝不听之文章,公开警告後若持续违规,则公告水桶.
处罚期间以0.5 ~ 4周为限,特殊严重情形再另行处置.
E.强制修文条件:
文章内容及推文是多位板友的成果,因此发文目的并非为了删文.
若有不当内容或争吵,请自行修除不适当之处,以免删文及处分.
但若恶意窜改、扭曲他人原意,将处分之.
[Article RECORD]:
2008/03 新增版主 A9; 版规修改x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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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躺在很久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
经过A9哥哥的提醒,决定贴出来亮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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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4.204.134
1F:推 jerry01:原本有这版规..我都没注意到.. 04/10 18:05
2F:推 a935438:我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有版规 XD 04/10 18:19
3F:推 itas123:恩 我现在知道了 04/10 18:30
4F:推 oline1004: 不知道 XD 04/1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