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文原则】╰══════════════════════════════╮
║ ║
║ ║
║ ║
║
(1) 禁止广告宣传文。 ║
║
(2) 本板为逢甲大学便利生活板,禁止张贴与本板板旨无关之文。 ║
║
(3) 重复刊登相同的[商品/文章],必须删除旧的[商品/文章]。 ║
║
(4) 不同篇文章中禁止出现相同或重复的[商品/连结]。 ║
║
(5) 每人每天最多刊登五篇文章。(赠送文不在此限) ║
║
(6) PO文限逢甲学生或交易、活动地点位於逢甲生活圈。 ║
║
(7) 发文请选择文章类别,并妥善、详细编辑标题关键字。 ║
║
(8) 请依照各项类别所设定之格式填写。 ║
║
(9) 参与者於互动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反板规之情事者,欢迎检举。 ║
║ ║
║
违反上列第1项、第2项者,文章删除并设劣文,水桶一个月。 ║
║
违反上列第3项、第4项者及第5项者文章删除,水桶二周。 ║
║
违反上列第6项、第7项及8项者,文章删除。 ║
║ ║
║ ║
╰═════════════════════════════════════╯
---
╭══╭══════╮══╮══╮══╮══╮══╮══╮══╮
╭══╯
[ 卖 ] ╰═══════════════════════════╮
║ ║
║ ║
║
(1) 发文前请先善用「/」搜寻功能,确认是否已有人徵买您所卖物品。 ║
║
(2) 禁直销。 ║
║
(3) 限个人物品,禁止商业贩售。 ║
║
(4) 禁止卖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
║
(5) 禁止卖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贩售之物品。 ║
║
(6) 禁止手动置底。 ║
║
(7) 请清楚标示商品价格,禁止竞标。 ║
║
(8) 学期中,卖方以提供面交为原则,但买方主动要求邮寄,不在此限。 ║
║
若只能邮寄 请清楚注明运费。 ║
║
(9) 小心诈骗。 ║
║ ║
║
违反上列第2项、第3项、第4项及第5项者,文章删除并设劣文,水桶一个月。║
║
违反上列第6项者,文章删除,水桶二周。 ║
║
违反上列第7项及第8项者,文章删除。 ║
║ ║
║ ║
╰═════════════════════════════════════╯
---
╭══╭══╭══════╮══╮══╮══╮══╮══╮══╮
╭═════╯
[徵买] ╰════════════════════════╮
║ ║
║ ║
║
(1) 发文前请先善用「/」搜寻功能,确认是否已有人在卖您所徵买之物品。 ║
║
(2) 禁止徵买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
║
(3) 禁止徵买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贩售之物品。 ║
║
(4) 禁止手动置底。 ║
║
(5) 小心诈骗。 ║
║ ║
║
违反上列第2项及第3项者,文章删除并设劣文,水桶一个月。 ║
║
违反上列第4项者,文章删除,水桶二周。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换] ╰═════════════════════╮
║ ║
║ ║
║
(1) 发文前请先善用「/」搜寻功能,确认是否已有人希望交换您所想要之物品。 ║
║
(2) 文章内必须说明提供交换的物品、以及希望换到的物品。 ║
║
(3) 禁止手动置底。 ║
║
(4) 禁止交换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
║
(5) 禁止交换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持有、转让之物品。 ║
║ ║
║ ║
║
违反上列第2项,文章删除。 ║
║
违反上列第3项者,文章删除,水桶二周。 ║
║
违反上列第4项、第5项者,文章删除并设劣文,水桶一个月。 ║
║ ║
║ ║
║ ║
║ ║
║ ║
║ ║
╰═════════════════════════════════════╯
---
╭══╭══╭══╭══╭══════╮══╮══╮══╮══╮
╭═══════════╯
[赠送] ╰══════════════════╮
║ ║
║ ║
║
(1) 发文前请先善用「/」搜寻功能, ║
║
确认是否已有人徵买或希望交换您所赠送之物品。 ║
║
(2) 禁止赠送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
║
(3) 禁止赠送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持有、转让之物品。 ║
║
(4) 学期中,赠送者以提供面交为原则;若只能邮寄请说明理由并清楚注明运费。║
║
(5) 禁止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或超收运费。 ║
║
(6) 禁止明示或暗示向受赠者要求回礼。 ║
║
(7) 禁止手动置底。 ║
║ ║
║
违反上列第2项及第3项者,文章删除并设劣文,水桶一个月。 ║
║
违反上列第4项者,文章删除。 ║
║
违反上列第5项者、第6项者以及第7项者,文章删除,水桶二周。 ║
║ ║
║ ║
║ ║
║ ║
╰═════════════════════════════════════╯
---
╭══╭══╭══╭══╭══╭══════╮══╮══╮══╮
╭══════════════╯
[合购] ╰═══════════════╮
║ ║
║ ║
║
(1) 发起合购者不得为物品卖家。 ║
║
(2) 禁止合购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贩售之物品。 ║
║
(3) 禁止合购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之物品。 ║
║
(4) 若有任何优惠方式,未详细说明,且随便带过者。 ║
║
(5) 合购取货限面交。 ║
║ ║
║ ║
║
违反上列第1项、第2项及第3项者,文章删除并设劣文,水桶一个月。 ║
║
违反上列第4项者,文章删除,水桶二周。 ║
║
违反上列第5项者,文章删除。 ║
║ ║
║ ║
║ ║
║ ║
║ ║
║ ║
╰═════════════════════════════════════╯
---
╭══╭══╭══╭══╭══╭══╭══════╮══╮══╮
╭═════════════════╯
[租屋] ╰════════════╮
║ ║
║ ║
║
(1) 租屋限逢甲学生寻找合租室友、让租或徵求租屋以及在逢甲生活圈范围内。 ║
║
(2) 租金(月)务必填写,禁止面议,需写出确定金额,不可是有范围的。 ║
║
(3) 押金务必填写,押金不得超过两个月租金。 ║
║
(4) 出租文标题格式:[租/性别/套房-雅房-公寓] ex:[租/男/套]、[租/无/寓] ║
║
徵求文标题格式:[徵/性别/套房-雅房-公寓] ex:[徵/女/雅]、[徵/无/寓] ║
║
(5) 房屋地点、性别限制、联络人、联络方式、格局坪数,务必填写。 ║
║
(6) 所在楼层:所在楼层/总楼层(顶楼加盖请注明),务必填写。 ║
║
(7) 公共设施:(客厅、洗衣机、烘衣机、饮水机等公用设施,请注明是否需要费║
║
用),务必填写。 ║
║ ║
║ ║
║ ║
║
违反上列第1项、第2项、第3项者,文章删除,水桶二周。 ║
║
违反上列第4项、第5项者、第6项、第7项者文章删除。 ║
║ ║
║ ║
╰═════════════════════════════════════╯
---
╭══╭══╭══╭══╭══╭══╭══╭══════╮══╮
╭════════════════════╯
[工读] ╰═════════╮
║ ║
║ ║
║
(1) 工读限逢甲校内工读,以及逢甲生活圈范围内。 ║
║
(2) 请清楚标示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营利事业机构、需求人数。 ║
║
(3) 请清楚说明工作时间、薪资(要符合基本时薪)、薪资发放日、联络方式、 ║
║
是否回信给所有报名者。 ║
║
(4) 发文者文章内不得有任何限制性别年龄的字眼。 ║
║
原文请洽#5CTK57n7 (part-time)。 ║
║ ║
║
常见违规说明:限男、限女、男佳、女佳、N男N女、希望/最好/如果男/女… ║
║
通通违法。 ║
║ ║
║
*审核重点:除非工作性质需求,请勿只提单一性别。 ║
║ ║
║
违反上列第1项、第2项者,文章删除。 ║
║
违反上列第3项、第4项者,文章删除并设劣文,水桶一个月。 ║
║ ║
║ ║
╰═════════════════════════════════════╯
---
╭══╭══╭══╭══╭══╭══╭══╭══╭══════╮
╭═══════════════════════╯
[其它] ╰══════╮
║ ║
║ ║
║
(1) 凡文章性质不属前七项类别者,请用其它。 ║
║
(2) 凡文章性质属转让、租借、评价、讨论请用其它。 ║
║ ║
║ ║
║
违反上列第1项、第2项者,文章删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F:→ amsner:请问一下, 写的很感人的广告文, 算不算广告 05/11 21:01
2F:→ q0212908:算吧...... 05/11 21:17
3F:→ wayne1985:看版规是看版使用者的义务 05/15 11:12
4F:推 larrywhy:版规推一下!! 05/15 15:47
5F:推 jackal11:推~ 05/15 16:27
6F:推 nan181:没看到交换@@ 05/16 16:38
7F:推 hurricane889:压呼~~我来签到了!!! 顺便看板规 05/23 01:12
8F:推 Trill0:推推推~很合理 06/22 18:42
9F:推 e8736821:推推推 辛苦你了 07/07 16:50
10F:推 bravo00:怎样算商业贩售? 餐卷算吗?? 07/31 01:32
11F:推 knight313:MSN有底线唷~!!! 09/15 22:16
※ e12300g:转录至看板 TaichungBun 12/28 00:27
12F:推 AoEpQ:请问一下~~若是要徵志工可以转来这吗??@@谢谢~~ 01/09 15:32
13F:推 unaunaup:请问发过卖东西文章 可以再次编辑新增商品吗? 09/11 14:54
14F:推 newaward:手机是不是看不到版规? 05/22 16:29
※ 编辑: qazxsw0125 (140.112.77.35), 06/22/2015 17: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