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mars (与人为善)
看板Exotic_Pet
标题Re: [心情] 有人任意弃养小小蜜
时间Tue Jun 30 16:29:08 2009
今日收到动检所回应
亲爱的X小姐,您好:
有关台端来信反映「有人弃养小蜜」乙事,本所已经收到并派动物保护检查员立即查
处。有关该小蜜袋鼯遭饲主弃养问题,本所业已着手调查中,惟行为人所陈述之自白无法
成为违法事证之唯一证据,必须要有其他相关事证及人证方能符合违法构成要件,准此,
即才能作出裁处之依据;现今饲主在网路上所叙述之言论业已删除关闭,本所定当竭尽所
能调查饲主真实姓名年籍资料,一旦发现如有任何违反动物保护法之事证绝不宽待,依法
严惩。
另关於蜜袋鼯是否为保育类动物,本所业已於6月30日向本府产业发展局农林渔牧科查
证,业经查证後系非属保育类动物,在此非常感谢您对动物保护工作之关心,如您尚有其
他疑问或有关如何检举违法情事欢迎您直接来电与本所联系并提供更近一步之讯息(电话
:02-87897131),本所定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 健康愉快
台北市动物卫生检验所严所长一峰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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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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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154
※ 编辑: gomars 来自: 140.109.22.154 (06/30 16:29)
1F:推 bbwind:所幸该单位还有所动作,只是相关事证跟人证应该很难认定吧 06/30 17:15
2F:推 believe79125:我有遇过相关的事情(兔子),可是很难去举出证据 06/30 17:34
3F:推 callmefuck:这只是官方屁话罢了= = 06/30 18:15
4F:→ callmefuck:公务人员其实都差不多啦 老婆在铨叙部的公文看都看腻了 06/30 18:16
5F:推 GaL:祝健康愉快= = 06/30 20:22
6F:推 miatime:祝检举快乐怎麽样? 06/30 21:00
7F:推 caselook: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换谁做都要依法令行事,不必见怪。 06/30 22:00
8F:推 aiuia:怎麽都一样的回信阿 我也收到一模一样 = = 06/30 22:27
9F:推 miatime:re 三楼 07/01 01:09
10F:推 believe79125:我们要有心理准备,案子会被吃掉- - 07/01 08:12
11F:推 caselook:楼上,活要见蜜,死要见屍,没证据很难认定的..= =" 07/01 10:06
12F:→ cleliza:我是觉得之前她朋友的网志留言可以当作她有弃养的证据... 07/01 11:27
13F:→ gomars:我也觉得不会有什麽结果 但至少有作调查 07/01 14:35
14F:→ gomars:免得让一些不肖饲主弃养还肆无忌惮地写blog哩 07/01 14:36
15F:推 emfee:当初在检举时有附上该人的网页吗? 07/01 15:48
16F:→ gomars:我有啊 07/01 15:50
17F:推 emfee:看来处理的人没在理会只有说不想管才这麽回应的 07/01 17:16
18F:推 aiuia:我有附网页 也有节录3篇文章... 07/01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