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ebride (不爱邓紫琪=不懂音乐)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请益] 公然侮辱违宪了吧?
时间Thu Mar 26 10:17:43 2026
根据113年宪判第X号
辱骂公务员 但没有对公务员造成职务的伤害
也是言论自由
那这样等於宣告 刑法的侮辱公务员 无罪了 (如果造成严重伤害 应该是妨碍公务罪了)
那这条是不是该修了?
[请益]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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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inebride (220.138.94.4 台湾), 03/26/2026 10:18:37
1F:推 aass5566: 考试是考试,现实是现实 你不觉得这个国家很多事情都 03/26 11:13
2F:→ aass5566: 没有照着考试内容在做的吗? 那个大法官人数 砍军公教 03/26 11:13
3F:→ aass5566: 退休金 高官贪污无罪…很多都跟读的书不一样啊~ 03/26 11:13
4F:嘘 KOSMOST: 刑法那麽多条文没在用,你就只在意这一条? 03/26 13:15
5F:推 ARita: 对职务没伤害,但对人格权有伤害,当然告回去 03/26 16:30
6F:→ ARita: 公务员也是人,当单位(国家)不保护你,你要自保 03/26 16:31
7F:推 abcdragon: 现任大法官哪天宣判杀人属言论自由都有可能 03/26 18:02
8F:嘘 fcz973: 不成立侮辱公务员但成立公然侮辱,简单讲你公务员执行的职 03/26 20:15
9F:→ fcz973: 务就是贱、人人得而诛之 03/26 20:15
10F:推 overtop2: 今天我支持你 公务员就是要偷录音录影或调监视画面保存 03/27 00:50
11F:→ overtop2: 存证据告回去 必要时请警卫或110处理 03/27 00:51
12F:推 cowjeff: 立法有意义吗?行政院可以搞不副署,或是检察官或法官各 03/29 16:53
13F:→ cowjeff: 自乱解读,你也拿他们没辙啊…最近最扯的不就是监察院滥 03/29 16:53
14F:→ cowjeff: 用公务车,检察官居然拿事後付油钱来当作不起诉的理由… 03/29 16:53
15F:→ cowjeff: 如果考试这样写能拿高分我随便你… 03/29 16:53
16F:→ Banridi: 话说现在没事找事的人不少,拖延公务应该惩罚才是 03/29 23:39
17F:→ nxuanr: 台湾的公务员是垃圾米虫 04/04 19:05
18F:嘘 breez: 公务员是米虫垃圾这不是常识吗?不然为何有法官敢舔奶头 04/04 19:49
19F:→ breez: 不就是瞧不起一般公务员? 04/04 19:50
20F:→ breez: 大法官瞧不起公务员很正常 04/04 19:50
21F:→ pippen2002: 污辱米虫废物就可以吧 04/07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