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oyyuan (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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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谢宜容「害3部属遭殃」检代求情 职场霸
时间Wed Apr 2 21:23:14 2025
谢宜容「害3部属遭殃」检代求情 职场霸凌不起诉原因揭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02/2936669.htm
记者黄哲民/新北报导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北基宜花金马分署前分署长谢宜容,被指任内涉职场霸凌、以致1位
吴姓男部属寻短身亡,又被查出任内涉透过整修工程图利厂商、侵占没发完的三节公务礼
盒,新北地检署今(2日)侦结,起诉谢与6名官商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政府采购法
》等罪嫌,建请法院对谢女量处适当之刑,对3名听命行事的公务员从轻发落。
谢宜容目前仍羁押禁见,押期於下周四(10日)届满,新北检下周将尽速把谢女连人带卷
移审新北地院。至於谢被指职场霸凌所涉过失致死罪嫌,
因死者自杀身亡、非谢直接造成
,也与谢的领导管理行为,无从建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此部分不起诉处分。
起诉指出,谢宜容2023年於分署长任内,指示部属刘女、简男办理分署本部整修工程采购
案,多次要2人与内定厂商林氏兄弟讨论,为赶在2023年底完成,避免金额高於150万元、
须加入外部评选委员变数,谢采纳林氏兄弟建议,将部分工程化整为零。
刘女与简男迫於上命,参考林氏兄弟公司提供的资料制作标案文件,再泄露给林氏兄弟提
前访价、安排工班、编列工程费用,并制作符合标案需求的企划书,林氏兄弟又向装修业
者徐男借牌投标,以弥补自家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的瑕疵,顺利得标。
此外,谢宜容为塑造自身与分署形象,指示2024年分署所有对外活动、宣传品形象识别与
主视觉设计,统一交给林氏兄弟公司承作,并命郭女负责连系讨论,郭比照简男先前处理
装修工程模式,助林氏兄弟的公司再度得标。
检方指谢宜容形同为厂商量身订作采购案,并违法指示部属在采购案成形前与内定厂商密
切连系协调,图利林氏兄弟42万余元,更查出谢用分署「就业安定基金」、「就业保险基
金」采购三节礼盒,却涉将没送完的12盒纳为己有,价值2万余元。
检方今起诉谢宜容涉犯《刑法》泄密、《贪污治罪条例》图利、侵占公用暨公有财物罪嫌
,3名厂商各涉犯图利与《政府采购法》。检方指谢的犯行造成参与投标厂商受不公平对
待、损及国家机关与全体公务员形象,但谢已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建请法院对谢量处适
当之刑。
检方起诉刘女、简男与郭女3名北分署干部,各涉犯泄密与图利罪嫌,但3人迫於谢宜容高
压强势领导风格、动辄约谈「面商」的压力,且采购案须限时完成,因而听从谢指示让林
氏兄弟的公司得标,3人犯罪动机尚非恶劣,也没图取自身利益,并已自白犯行,建请法
院从轻量刑、以励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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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b731024: 哈哈哈,下指导棋了,无证据耶 04/02 21:52
2F:→ rb731024: 都指名道姓了,还没有因果关系,绿的撑腰撑很大喔 04/02 21:53
3F:推 brella: 可悲垃圾 04/02 22:02
4F:推 kmter5566: 从轻量刑???党的旨意已到,请接旨 04/02 23:16
5F:嘘 s8823157: 死无对证,死者遗容长存! 04/03 01:01
6F:推 dovepacket: 呵呵 官官相护 04/03 07:52
7F:推 gracetrade: 是说做事的同仁从轻量刑,谢处适当吧 04/03 09:02
8F:嘘 icewerwolf: 选对党 04/03 13:12
9F:推 Tristanh: 法律准许公部门职场霸凌 04/03 14:12
10F:推 kming327: 不意外 04/03 14:53
11F:推 sent2jean: 还是发生在劳动局,有够讽刺 04/03 19:26
12F:→ sent2jean: 这单位直接废掉就好了 04/03 19:26
13F:推 chris1: 意思就是你自己自杀活该 你直接去杀了那些霸凌你的人就好 04/03 19:50
14F:→ chris1: 这个国家的法律不会替你讨公道 懂了吗? 04/03 19:50
15F:推 TradeoffLove: 垃圾 04/04 09:28
16F:推 lovekangin: 选对的党 做对的事 04/04 17:33
17F:推 changeengjap: 政治办案 04/05 15:01
18F:推 ludashi: 过阵子就升官了 04/05 15:34
19F:→ ppt123: 上方一堆法盲。告发「杀人未遂」不予不起诉,难道要起诉? 04/05 15:37
20F:→ ppt123: 那麽告谢女曾在亡者生前「性侵」亡者要不要?不能不起诉喔 04/05 15:38
21F:→ ppt123: 反正在法盲看来,告了就一定要起诉,不然就是绿色护航谢! 04/05 15:39
22F:→ ppt123: 除了对亡者杀人未遂,顺便把抢劫未遂、强奸未遂通通告一告 04/05 15:40
23F:→ ppt123: 要不要? 04/05 15:40
24F:→ fcz973: 明明就是写过失致死。滑到性侵是有事吗 04/05 17:35
25F:推 newasus: 哪里看到杀人未遂四个字??? 04/05 22:46
26F:→ EEERRIICC: 以台湾现况,直接杀掉长官,可能受到的保护还比较多 04/06 14:11
27F:→ EEERRIICC: 真的不用自杀耶 04/06 14:12
28F:嘘 GIGAADSL: 结果吵成这样,这人连起诉都不起诉?? 04/06 14:27
29F:→ GIGAADSL: 连进法院都不用就可以吃猪脚面线了,司法机构被当笑话 04/06 14:30
30F:→ ppt123: 所以何不去问问版上法律系背景的网友,过失致死成立吗? 04/06 16:10
31F:→ ppt123: 若你骂你同学「你很笨耶」,他去上吊了,你构成过失致死? 04/06 16:12
32F:→ ppt123: 哪本刑法教科书上说这种情况构成的?所以不起诉你是因为你 04/06 16:12
33F:→ ppt123: 是绿官?这种推给绿官云云的观念,不是法盲是什麽? 04/06 16:13
34F:→ ppt123: 霸凌的部份另外有处罚的法源;但是受霸凌者後续另外去自杀 04/06 16:14
35F:→ ppt123: 等於霸凌者构成过失致人於死?哪位刑法学者的学说这麽说? 04/06 16:14
36F:→ snooopy: 有证认证 04/07 09:18
37F:→ kiwifruit: 所以哪里有杀人未遂?还滑倒性侵跟绿官护航.... 04/10 01:52
38F:嘘 douxid: 绿官好 04/15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