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axes (谢谢提醒)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闲聊] 请教24小时内声请法院羁押的起算时点...
时间Sat Aug 31 10:42:54 2024
第 93 条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场者,应即时讯问。
侦查中经检察官讯问後,认有羁押之必要者,应自拘提或逮捕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以声
请书叙明犯罪事实并所犯法条及证据与羁押之理由,备具缮本并检附卷宗及证物,声请该
管法院羁押之。....
请问以柯文哲的情况...
所谓二十四小时内的起算点是从何时开始计算?
是从当庭逮捕开始吗? 还是从检察官讯问开始?
那麽之前廉政署讯问的时间就不算了吗?
那麽从被告的人身自由的利益来看,是否当初就不应该配合一同前往廉政署?
而应该坚持在家等拘票,这样就可以让检方提早羁押声请,再看法院决定,
被告就可以少耗掉前面那一段时间,也迫使检方可以提早向法院提出羁押声请。
如果从被告讯问的整体时间来看的话,一开始若不配合到场,可能可以更省时吧。
请问这样解读法条对吗? 请教大家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0.30.14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725072176.A.473.html
1F:→ TKB5566: 柯文哲可以召唤攻击力5000的五头神龙 没在怕的啦 08/31 11:02
2F:→ dark0224: 考点超多 补习班忙起来 08/31 11:29
3F:嘘 parkblack: 翻法条就能解答吧? 08/31 12:01
4F:推 u96873: 去年司律考过了,换一题 08/31 12:32
6F:推 esienhour: 明年考出来的机率很大,今年落榜的有福了 08/31 14:03
7F:推 esienhour: 不过北检驳回的理由是? 08/31 14:08
8F:推 esienhour: 问A案用B案逮捕也是一个考点 08/31 14:13
9F:推 WESTONE: 这个去年司律考过了,近几年应该不会再考。 08/31 15:10
10F:推 windthinking: 小白球药局都有卖。 08/31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