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mester ()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请教民法消费借贷与赠与
时间Thu May 18 13:10:21 2023
甲考上理想的大学,但因家贫无力就学,便向好友乙借款新台币10万元,以支付第 1年的
学费及生活费。甲就读大学期间,虽一直半工半读拼命打工,但仅能支付自己的学费及生
活费,而无余力偿还对乙的债务。乙见甲认真向上,便对甲表示,「欠我的钱不用还了,
你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吧!」但甲不愿意接受乙的好意,认为自己终有一天有能力清偿对
乙的债务。依民法规定,下列何者错误?
(A) 甲乙间就10万元成立赠与契约
(B) 乙表示欠的钱不用还了,就是免除甲的债务
(C) 免除为单方行为,於甲了解时发生效力
(D) 免除为债之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
答案A
109 交通事业铁路特种考试_佐级_事务管理:法学大意
想请教这题
甲如果接受乙的免除债务 是不是就可以算是赠与契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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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ragonmester (1.170.131.25 台湾), 05/18/2023 13:11:21
1F:→ CCWck: 赠与是债之发生,双方契约行为。免除是债之消灭,单方行为 05/18 13:33
2F:→ CCWck: 。 05/18 13:33
3F:推 vendor: 赠与是双方契约,一方说我送你10万喔,另一方说好啊,这 05/18 14:19
4F:→ vendor: 样才成立。一开始契约成立时双方认定是借贷,怎会中途转 05/18 14:19
5F:→ vendor: 为赠与?应该是债权人免除对方债务不用还才对。以上有错 05/18 14:19
6F:→ vendor: 请纠正。 05/18 14:19
7F:推 leptoneta: 甲乙如果真的想要借贷+赠与 再债务抵销也可以 05/18 16:21
8F:→ leptoneta: 只是本题乙拒绝 自然没有赠与契约成立 05/18 16:22
9F:→ kanna: 「先借贷再免除」跟「赠与」是两回事,从起始点就不同 05/18 19:31
10F:→ a2161: 只要甲了解乙有免除债务行为,二人的债务关系就消灭,就算甲 05/19 09:42
11F:→ a2161: 不接受也一样,因为免除债务是单独行为,不需要对方同意 05/19 09:44
12F:推 kilof: 免除是意思表示 赠与是新的契约债权债务关系 05/19 10:01
13F:→ a2161: 如果乙表示将其对甲之债权赠与甲,甲也表示同意,债之关系因 05/19 10:22
14F:→ a2161: 混同而消灭 05/19 10:22
15F:→ a2161: 民法第344条:债权与其债务同归一人时,债之关系消灭。但其 05/19 10:25
16F:→ a2161: 债权为他人权利之标的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05/19 10:25
17F:推 jjiimm: 说实话A也不能排除,因为有可能是假贷款真赠与,如果认真 05/20 21:31
18F:→ jjiimm: 计较还要看是否有还款的期限利息,以及是否有作为免除赠 05/20 21:31
19F:→ jjiimm: 与税的免除,不过10万应该还是赠与免税额内,如果是1000 05/20 21:31
20F:→ jjiimm: 万就更有可能是假贷款真赠与 05/20 21:31
21F:→ jjiimm: 如果这样出就太机车了,而且选择题就是选相对对的答案 05/20 21:32
22F:→ jasonmoon: 都已经讲是免除债务,怎麽会是赠与 05/22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