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PM ( )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权利移转证书
时间Fri Apr 7 11:06:56 2023
109 关务特考 第三题 志光公职王的拟答 的第3页 (连结贴不上来耶)
拟答:题示情形,丙之投标确有无效情形,执行法院原不应由丙得标,丁原得於执行程序终结
前,依强制执行法第 12 条声明异议後,对该异议裁定提起抗告,然因抗告法院裁定前,
执行法院已核发权利移转证书并於同年月 30 日点交,虽未为「拍定」动作,但实务均认
此应评价为执行
=> 我的疑惑点在於,核发权利移转证书并点交,这不是在拍定後做的动作吗? 都发了
权利移转证书,还未「拍定」动作@@? 我是不是误会了甚麽Orz
补上题目:
三、甲以乙所签发面额新台币 600 万元之本票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声请执行法 院强制执
行乙所有之土地获准,於民国 108 年 6 月 6 日进行第一次拍卖, 丙出价最高,但未於
投标保证金之记名支票背书,执行法院命丙补正後决 标由其得标,次高标之丁当场声明
异议,执行法院於同年月 10 日裁定驳回 丁之异议,丁於同年月 15 日提起抗告。执行
法院於 108 年 6 月 20 日将丁 之抗告案卷检送抗告法院,同时核发权利移转证书及於
同年月 30 日点交 土地於丙。抗告法院就丁之抗告,应如何处理?(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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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4.54.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680836818.A.49D.html
1F:推 BF109: 要不要先贴题目 04/07 15:00
※ 编辑: AMPM (114.34.54.50 台湾), 04/07/2023 16:36:52
2F:→ royalroad: 其实就是执行法院认为丙拍定,丁虽然异议,但权利移转 04/07 21:39
3F:→ royalroad: 证书已核发,且已点交,执行程序终结... 04/07 21:39
4F:推 starfirerex: 实务见解来说司事官在拍卖期日决标就是拍定 04/07 23:22
5F:→ AMPM: 嘿呀因为我门外汉自己念 想说阿不都点交了 这样还不叫拍定@@ 04/08 08:26
6F:→ AMPM: 所以拟答那句话 应该是笔误 怎麽会"虽未为拍定动作"@@ 04/08 08:27
7F:推 cylltylmlgh: 保证金票据未背书实务上应该是会被事务官当场判废标 04/10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