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PM ( )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当事人不适格
时间Sat Feb 11 09:40:34 2023
题目:一、假设甲公司(营业所在新竹)和台北市中山区某里里长乙订立该里之人行 道花台施
作契约,双方约定价金为新台币九万五千元,然而签约後因物价 急速上涨,甲认为履行
此契约将造成亏损,因而迟迟不依约履行,里长乙 乃以该里之名义为原告(乙为代表人
),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起诉请求甲 应履约,请问:里长乙所提起之诉是否合法?法院
应依何种诉讼程序处理 该案件?
查了网路上坊间补习班的拟答,大概是说 签约的是 甲公司与里长,
所以里长乙以该里之名义为原告,是 当事人不适格,起诉不合法。
上面这部分可以理解,可是很好奇,实务上里长乙一开始就用错签约当事人的身分
与甲公司签约,尔後甲公司就不履行契约,
难道里长乙就只能用自己个人的身分去打官司吗?
可里长乙所要做的事,并非个人事务,也是为该里之人行道花台施作,
实务上里长乙可以有甚麽作为来保障自已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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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4.54.5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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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musu: 里长是无给职,归区公所管。里长是有什麽权益受损?説不 02/11 10:27
2F:→ samusu: 定里长还涉及无权代理 02/11 10:27
4F:→ AMPM: 回到本题,所以该里长从一开始就开如何做事,才会是圆满状态 02/11 10:50
5F:→ AMPM: *该* (错字 02/11 10:50
6F:推 s80120: 有里干事吧 02/11 12:05
7F:→ TrAver: 签上去给区公所做小额采购 02/11 13:18
8F:→ AMPM: 所以一开始里长就应该签上去给区公所做小额采购,所以这次甲 02/11 14:43
9F:→ AMPM: 甲公司就算赚到了,逃过这次而不用履行契约,对吧 02/11 14:44
10F:→ AMPM: 所以也没办法对甲公司做任何事~ 02/11 14:45
11F:推 m36580: 里长还是能用自己的名义提告吧 02/11 14:51
12F:→ leptoneta: 里长乙是人间消失了吗 02/11 15:02
13F:推 kilof: 给付之诉 只要主张自己对被告得请求,不会有当事人不适格 02/12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