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dy (r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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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课业] 行政法必考实务见解重点解析(3)-行政罚法
时间Sat Sep 10 03:12:03 2022
大家好 我是理律师 希望大家早日上岸,明天开心无牵挂地好好过中秋!!
【高普考 行政法必考实务见解重点解析(3)-行政罚法第5条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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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考试趋势与实务见解。提供大家参考。加入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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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分析】
新行政罚法第5条已於111年6月17日生效,这次修法一定是未来几年的考试重点,以下先
跟大家简要说明本次修法重点,并附上【旧题新解】说明本次修法会怎麽考!
【概念解析】
1.修正後差异: ( 详细修正对照表与修法理由
https://imgur.com/GZQPAk1 )
本次修法後看起来只有把「行政机关」与「最初」拿掉,但差别满大。差别在於「行政救
济机关撤销原行政罚处分後,原处分机关重为处分时,应『哪一个时点之法律状态为准
』?」
★旧法下: 如法律有修正,应以「最初裁处时」之法律来裁处。
提起行政救济後,经行政救济机关撤销原处分,则由原处分机关重为处分时,仍
应以第一次处罚处分做成时之法律状态为准,而不是以重为处分时之法律状态为准。也就
是说
旧法的「从新」是适用「第一次处罚处分时之法律」,而不是从最新的法律(也就是
重为处分时之法律)
★新法下: 法律有修正,应以「裁处时」之法律
经行政救济机关撤销原处分而由原处分机关重为处分时,仍应以重为处分当时之法律
状态为准,而不是以第一次处罚处分时之法律。
2.考法:
(1) 撤销发回原处分机关重为处分时之法律依据
(也就是要用哪时候的法律来重为裁罚处分)?
依照新法,应该是依照重为处分时之法律,而不是第一次裁处时之法律。
(2) 新法所谓「裁处时」包含哪些?
依照修法理由,除行政机关第一次裁罚时,包括诉愿先行程序之决定、诉愿决定、行
政诉讼裁判,乃至於经述决定或裁判发回原处分机关另为适当之处分等时点。
【旧题新解】
某甲违规,依行为时之法律得裁处五万元以下罚锾,而依裁处时之法律得裁处十万元以下
罚锾,某甲对原处分机关之裁处不服提出诉愿时,法律又修正为得裁处三万元以下罚锾,
若原处分经诉愿决定撤销并令原处分机关重为处分,则原处分机关应依何规定重为处分?
101 高考 行政法
(A) 得裁处五万元以下罚锾之规定
(B) 得裁处十万元以下罚锾之规定
(C) 得裁处三万元以下罚锾之规定
(D) 得由原处分机关在十万元以下、三万元以上之范围内裁处
【旧法】 答案是A
★旧行政罚法第5条:「行为後法律或自治条例有变更者,适用『行政机关最初裁处
时』之法律或自治条例。但裁处前之法律或自治条例有利於受处罚者,适用最有利於受处
罚者之规定。」
(1)依行政罚法第5条,行政罚的基础是最初裁处时之法律或自治条例。也就是说,最
初裁处时点之後的法律修正都与该违法行为无关。因此,虽然最初裁处之後法律又修正为
得裁处三万元以下罚锾,但此修正与系争裁罚无关。
(2) 其次,查最初裁处时之法律得裁处「十万元以下罚锾」,而裁处前(行为时)之法
律为「五万元以下罚锾」更有利於受处罚者,故应依行为时之法律处分之。因此,选项A
正确。
【新法】 答案是C
★6/17生效之新行政罚法第5条:「行为後法律或自治条例有变更者,适用『裁处时
』之法律或自治条例。但裁处前之法律或自治条例有利於受处罚者,适用最有利於受处罚
者之规定。」
(1)依行政罚法第5条,行政罚的基础是裁处时之法律或自治条例,准此,原处分机关
重为处分应以当时有效的法律为裁处基础,即「三万元以下罚锾」。
(2)其次,查依裁处时之法律得裁处「三万元以下罚锾」,而裁处前之法律(行为时之
「五万元以下罚锾」或第一次裁处时「十万元以下罚锾」)均未更有利於受处罚者,故应
依裁处时之法律处分之。因此,答案应该是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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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ady (101.8.21.175 台湾), 09/10/2022 07: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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