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div (文心雕龙)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心得] 公/私法区辨实务见解之分享
时间Sun Jul 10 12:49:12 2022
有关土地徵收需用土地人与土地所有权人依规定进行协议价购约定之性质,在国考题目中常出现,包括原po提到今(111)年的身障四等,或是去年的普考(後来有幸运上榜)等,但实务上对於该约定为行政契约或私法契约似乎未有一致的见解。
去年考完之後,我有提试题疑义,但没有成功。我提疑义的内容如下供参:
https://upload.cc/i1/2022/07/10/MKTX1h.jpg
除了上述疑义部分的内容外,释字第732号解释陈春生大法官提出之协同意见书里似认为该协议价购约定之性质应为行政契约,但大法官所提出之协同意见书是否能成为有拘束力的实务见解仍有讨论的空间。
https://upload.cc/i1/2022/07/10/d4Zbr2.jpg
此外,学界关於协议价购性质的讨论可参见:
<土地徵收条例中协议价购之性质及收回权之行使(王珍玲、顾明河,102)>
以上,供各位参考,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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