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good1234156 (风骑士)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户籍法第54条跟第62条第二项规定的问题
时间Thu Mar 18 15:02:26 2021
户籍法第五十四条:「国民身分证及户口名簿,由户政事务所依据户籍资料列印制发。」
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国民身分证系不法取得、冒用或变造者,发现之机关(构)应函知原
发证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注销制发档案资料。」
如上,第五十四条规定:国民身分证由「户政事务所」列印制发。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国民身分证的发证机关是「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
小弟的问题是:「户政事务所」和「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都可以把国民身分证发给
民众吗?
谢谢解答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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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n00631528: 身份证是户所发的 但户所的主管机关在中央为内政部地 03/18 18:32
2F:→ gn00631528: 方为各县市民政局 户所受县市政府管理 03/18 18:32
3F:→ hgood1234156: 不好意思 g大 所以这样意思是不是说:身分证是户 03/18 19:11
4F:→ hgood1234156: 所发的,因户所的地方主管机关是「直辖市、县(市)主 03/18 19:12
5F:→ hgood1234156: 管机关」,所以「发证机关」等於是「直辖市、县(市) 03/18 19:13
6F:→ hgood1234156: 呢? 03/18 19:14
7F:→ hgood1234156: 主管机关」 03/18 19:15
8F:推 sszz5314: 我个人认为(不可靠见解XD)是62条意思是通知发证那个 03/18 19:55
9F:→ sszz5314: 户所的主管机关,叫主管自己去通知处理下属户所的问题。 03/18 19:55
10F:→ sszz5314: 但是我不确定是不是酱。 03/18 19:55
11F:→ jinnij03879: 简单举个例子,我是台中市环保局,发现彰化县OO户所 03/18 21:31
12F:→ jinnij03879: 发的证是这个情形,要发文给彰化县政府,彰化县政府 03/18 21:33
13F:→ jinnij03879: 再发文给OO户所去处理後续 03/18 21:33
14F:→ hgood1234156: 谢谢大家的回答!! 04/10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