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ss5566 (挑战国考第5年)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请益] 厂商回扣问题
时间Wed May 20 11:23:09 2020
如果厂商给公务员回扣以获取订单
那应该是用哪一条法规?
然後应该要算是违背职务? 还是不违背职务?
这2条说的不都是一样的事吗??
刑法 第 122 条
公务员或仲裁人对於违背职务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
利益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二百万元以下罚金。
因而为违背职务之行为者,处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四百
万元以下罚金。
对於公务员或仲裁人关於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但自首者
减轻或免除其刑。在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其刑。
贪污治罪条例 第 11 条
对於第二条人员,关於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
正利益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
金。
对於第二条人员,关於不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
罚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8.29.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589944991.A.CC4.html
※ 编辑: aass5566 (36.238.29.5 台湾), 05/20/2020 11:23:27
1F:推 ddkkz2003: 第四条一项三款 05/20 12:32
2F:→ ddkkz2003: 厂商部份实务上论行贿 违不违背职务个案判断 05/20 12:54
什麽东西第4条啊??
除了刑法.贪污治罪条例 还有其他的?
※ 编辑: aass5566 (36.238.29.5 台湾), 05/20/2020 15:09:35
3F:→ kb67246: 贪污治罪第19条,本条未规定适用其他法律规定,所以应该 05/22 21:31
4F:→ kb67246: 是特别法优於普通法 05/22 21:31
5F:→ kb67246: 一楼说的是贪污治罪第四条一项三款有收取回扣的规定故优 05/22 21:33
6F:→ kb67246: 先适用贪污治罪条例 05/22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