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tterwu (苦涩人生)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关於民法824-1
时间Wed Apr 8 16:10:27 2020
想请问一下这条条文的意思
本文是说
共有物分割 原则上抵押权不受影响
仍然存在於全部共有物之上
但书则是说
抵押权人已参加共有物分割诉讼或经共有人告知诉讼而未参加者
则移存在於原抵押人之土地上
而我的疑问点是
原则根本不会发生吧
你只要有分割诉讼
就一定会移存阿
请问什麽状况下会用到本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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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抵押权人不是共有物分割的当事人啊 04/08 16:23
2F:推 ganpizza3579: 譬如未通知抵押权人参加诉讼啊 04/08 17:31
3F:推 ejrq5785: 类似释字671的原因案件? 04/08 21:03
4F:推 ejrq5785: 刚刚查了一下,2009年修了824-1跟土登107不太会发生了 04/08 21:26
5F:→ dreamsletter: 这条是在保护其他共有人 不然割完变每块土地上都有 04/10 11:14
6F:→ dreamsletter: 抵押权到时候被强制执行对其他共有人很不公平 04/10 11:14
7F:→ dreamsletter: 不然没这条规定的话分割完的话是每个被割到的土地上 04/10 11:18
8F:→ dreamsletter: 都会挂一个抵押权 04/10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