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g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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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司改国是会议早定调「通奸除罪化」决议
时间Wed Apr 1 00:07:17 2020
以《刑法》239条约束人民情感之「通奸罪」究竟有无违宪?宪法法庭今(31)日在18位地方法官声请释宪下展开言词辩论,也邀请法务部、司法院等机关到场陈述意见。尽管法务部踩稳立场指「通奸罪」意义系「为了维护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需要」、应视民意决定是否
废除,司法院刑事厅厅长彭幸鸣则表示,2017年司改国是会议已做出决定废除《刑法》239条与《刑事诉讼法》239条「可对配偶撤告」但书,只是立法期程受各种因素影响,必须徵询法务部、行政院、还要立法者议决,是否最後能有法案仍是未定之天。
2002年大法官曾於释字554号对「通奸罪」做出合宪解释,睽违18年此议题再登宪法法庭
,讨论内容包括:
(一)「通奸罪」立法目的为何、保障人民何种法益、又何以侵害人民?处罚婚外性行为手段是否有助欲保障法益的达成?
(二)释字554号有无变更解释之必要?
(三)「可对配偶撤告」但书之目的为何、保障何种法益或基本权益而设、是否有助所揭目的达成?
法务部吁尊重多数民意 强调通奸罪无违《宪法》比例原则
法务部次长蔡碧仲表示,关於「通奸罪」是否除罪,目前民调持反对意见者高达7至8成,
应对民意予以尊重。至於「可对配偶撤告」但书,蔡举例日本从1907年只处罚有夫之妇通
奸,到1922年规定夫对妻撤回,对相奸人也应撤回告诉,从结果来看可以单独对配偶撤告
不是法理必然,有法理着量空间。
法务部司长林锦村则言,「通奸罪」的目的系维护夫妻忠诚义务、家庭制度,而婚姻家庭
是社会发展基础,应受到制度保障;尽管性自由权与人格是不可分离关系、人民固然可以
决定跟什麽人发生性行为,但若选择进入婚姻制度,为了维护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需要就
会有《刑法》239条规定,与《宪法》23条比例原则无违背。
林锦村也说,通奸罪几乎判6个月以下、法定刑较轻,举证困难对经济弱者较不利,性侵
害亦然。美国也有18州保留通奸罪处罚,欧陆如德国、法国、奥地利虽废除通奸罪,但也
不认为通奸罪违宪,而就联合国《两公约》结论性建议,虽然也是建议废除通奸罪,但并
无提到「违宪」问题。
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朱富美则说,通奸之所以要处罚,是因为影响到配偶子女、非婚生子女
诞生,衍生後续影响亲属关系、抚养教养继续,可能还会发生堕胎、弃养、溺婴,「我们
是讨论制度,不是个人幸福美满不美满,婚外性行为与婚内性行为不能等同并论。」
多国通奸除罪化 朱富美:法律可以参考好的,国情不同就是不同
至於世界各国几乎已废除「通奸罪」一事,朱富美说,本来婚姻制度设计就各国国情有很
大差异,未采「通奸罪」刑罚化的国家多数也不是透过违宪审查来宣告违宪,多是由民意
表示来修法或废止,至於义大利之所以宣告违宪,是因原本法律就很离谱、还有纳妾规定
,印度则是法律本来就超级违反平等原则,至於韩国是以性自主、隐私权为由。
「法律可以参考好的,但国情不同就是国情不同。」朱富美也以防疫戴口罩为例,台湾人
很紧张、欧美却是大家都不戴,这麽小的例子就可以知道什麽叫「国情不同」。朱富美指
出,台湾一年受理「通奸罪」有2000多人,这正是国情不同的证据之一、也不是检察官特
别喜欢办这种案子,且检察官也是严谨办案,一年以证据不足不起诉的达5成。
朱富美又说,美国现在还有18州维持通奸罪,但有些州拥有世界最知名的法学院,真的是
因为没有法律专家、所以不去提除罪吗?背後有太多复杂因素,有宗教文化、地域特性、
涉及裁量问题,而1983年美国也做出保留通奸刑罚化判例,最高法院认定「通奸罪」无违
宪问题,认为这牵涉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形程问题,如果检察官不喜欢侦办,应请立法机
关修止废止,法院不能介入。
王皇玉:不该视「性」为婚姻破裂唯一原因
对於法务部指出其他已废除「通奸罪」国家未使用释宪一途,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笑称
:「这次宪法法庭好像考古学啊!」王皇玉说明,德国废除「通奸罪」没走到释宪,是因
为欧洲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期间整整一波针为妨害善良风俗、家庭制度等相关刑法做了
非常多修正,其核心理念是「国家不能以单一特定性价值观形塑人民单一价值观」,德国
废除「通奸罪」的同时也废除「人兽奸」、甚至同性恋的违法,这是刑法自决来要求国会
立法。
至於为何有这种自决立法,应追诉到1964海牙国际刑法会议,会议上针对「通奸罪」废除
形成共识、认定不该声称「通奸罪」是「维护家庭制度」,因此很多欧洲国家如德国、瑞
典、丹麦率先废除,但废除了,也不会让人民误以为婚姻制度保护不再受国家重视。
「欧洲几乎没有走到释宪,也不需要去走。」王皇玉表示,若把「性」视为婚姻破裂唯一
原因、而且还放到《刑法》规范是有问题的,目前《刑法》关於婚姻规定包括重婚、诈术
缔结婚姻、通奸、和诱有家庭之人等4条,如今的我们不该站在农业社会婚姻要有「性」
的定义。
通奸定罪女性高於男性 彭幸鸣强调「国家应消除歧视」
而司法院刑事厅代表、厅长彭幸鸣表示,就《刑事诉讼法》239条「对配偶撤告不及相奸
人」之规定,此特殊例外情形要达成的立法目的、要维护的法益是什麽,无论是1935年、
1965年的法律相关修正,都查不到立法理由。
对於撤告条款,学界认为采告诉不可分原则是有关於人情,而在释字554理由书也指出「
通奸罪」之所以属於告诉乃论罪,是得以顾及夫妻情谊与隐私、避免造成婚姻家庭破裂,
《刑事诉讼法》239条但书也是属於同样目的规范,立法目的是希望达成顾全夫妻情谊隐
私、避免家庭破裂之法益──问题是,但书可能产生不平等结果,虽然法律看似中性、像
非属能力可控制状态的性别结果,但以结果来看不是如此,最後往往是优厚男性配偶、不
利於女性相奸人。
彭幸鸣指出,本条但书是在1930年代设立,当时社会男尊女卑,女性婚外情会受鄙视、男
性未必,且女性多半在婆家生活,不原谅恐怕断失经济、背负「抛家弃子」污名,若原谅
配偶则未必会破坏家庭,还可以惩罚到通奸第三人女性,反观男性很少对共犯有差异处理
──这就是强化性别刻板印象,近年统计资料也显示「通奸罪」判决结果难以脱离性别刻
板影响,最後被定罪是女性大於男性至少12个百分点,若拉大为20年统计,差距会更大。
彭幸鸣强调,中华民国无分男女,在法律一律平等,国家应消除歧视,况且我国已将联合
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国内法化,应
以法律或其他方法实现女性平等原则,若法律有以性别为差别待遇,就应采较严格的审查
标准。
现今社会已有《家暴防治法》、《性侵防制法》 彭幸鸣:通奸罪存在正当性薄弱
彭幸鸣也提醒,关於对配偶撤告有无维持婚姻效果,原谅配偶看似能顾全夫妻情谊,但相
奸人也因这项差别规定仍要进入法庭、做出供述,在法庭听到这些细节,可能仍会对婚姻
产生不利影响。
彭幸鸣於最後陈述强调,如今婚姻相关法律修整对保护弱势配偶已有很大进步,也是人民
观念为何改变,而在2017年5月18日司改国是会议,也已通过废止《刑法》239条、《刑事
诉讼法》239条但书决议。
彭幸鸣说明,《刑法》的「通奸罪」在性别平等意识尚未发展的年代或许有保护弱势配偶
功能,但当今社会已有《家暴防治法》、《性侵防制法》,离婚也采有责破绽主义(破绽
主义:依我国民法1052条裁判离婚之立法背景,系仅允许一方得对於有责他方,即在婚姻
关系中做出伤害婚姻的行为者,提起裁判离婚之告诉),这已符合性别主流化标准、以子
女最佳利益为亲权行使依归,若现在还要以国家刑罚权介入「通奸罪」,其存在正当性已
薄弱;再者,随着时代变迁,国人对婚姻与「性」的观念已有所改变,认为人是性自主权
的主体与客体,现行规定能否因应多元家庭状况、是否有不公平之处,已值可疑。
彭幸鸣也说,关於性别歧视的审查标准,应是主管机关应提出极正当理由、举证「通奸罪
」实有对婚姻保证效果,举证责任在主管机关。而在释字554号至今18年,法律规范已有
诸多修正,受通奸侵害之配偶可以受到高额赔偿、有赡养费与子女监护权,这已足对弱势
配偶进行保障,「我们认为『通奸罪』已无存在必要。」
只是彭幸鸣也说,相关修法要研议的部份很多,时程安排非一蹴可几,目前司法院已将《
刑法》239条排入程序研议委员会、本来就会适时规画研议好,但立法期程受各种因素影
响,必须徵询法务部、行政院意见、还要立法者议决,是否最後有法案,仍是未定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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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ig143 (220.135.110.6 台湾), 04/01/2020 00:08:25
※ 编辑: aig143 (220.135.110.6 台湾), 04/01/2020 00:09:22
1F:推 Superxixai: 民间支持通奸罪的很多根本不知道现行的通奸罪有那麽 04/01 00:44
2F:→ Superxixai: 多弊端,他们只觉得废通奸罪以後大家就会乱搞 04/01 00:44
3F:推 umgym: 看那个民调可见台湾司法离人民多远,法治教育多失败 04/01 06:08
4F:推 flyin314: 很多人以为除罪化後配偶就无法诉诸法律,但只是不以刑 04/01 07:02
5F:→ flyin314: 法来处断,只以民法损害赔偿来论处 04/01 07:02
6F:推 Chaw55: 楼上把人民想的太无知了 多的是知道有民事赔偿但还是希望 04/01 08:53
7F:→ Chaw55: 动用刑罚的 04/01 08:53
8F:推 justeat: 只有民事责任怎麽够呢? 就像杀人判无期觉得罚太轻一样 04/01 10:10
9F:推 liberating: 就像是明明是债务不履行还是主张被告应该被关到死一 04/01 10:31
10F:→ liberating: 样 呵 04/01 10:31
11F:推 steverxxx: 我国人离识字率提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04/01 11:00
12F:推 LeftCorner: 这个议题和同婚一样都是烫手山竽,谁碰谁倒楣... 04/01 12:05
13F:推 needeng: 民众没到那麽笨吧,会假装不知道倒是真的,等要提告时就 04/01 12:53
14F:→ needeng: 都会惹。 04/01 12:53
15F:嘘 fcz973: 我才觉得公然侮辱应该除罪咧,人格权侵害有比老婆出墙更伤 04/01 14:22
16F:→ fcz973: 吗?被骂自己去告民事啊 04/01 14:22
17F:推 w100: 当作持反对意见者看不懂法条???一堆保守派都看得懂好吗, 04/01 14:45
18F:→ w100: 尊重多方意见没啥好批评的 04/01 14:45
19F:→ kaky: 其实还有一个就是民事的损害赔偿没法填补受害者的心灵创伤XD 04/01 14:49
20F:→ kaky: 所以才会需要透过刑事制裁来填补,另一方面民事制裁有时遇到 04/01 14:50
21F:→ kaky: 无赖还是高竿的还真的是拿一张凭证而已.... 04/01 14:51
22F:推 miababy: 推楼上 04/01 15:22
23F:推 kb67246: 推19楼… 04/01 20:21
24F:→ kb67246: 虽然觉得通奸不必要动用国家刑罚,但不关就不会赔钱啊, 04/01 20:21
25F:→ kb67246: 毕竟夫妻义务都不履行了,更何况是钱的问题~ 04/01 20:21
26F:嘘 holdbird: 台湾人民很健忘的 同婚跟这个议题 只要遇到选举某党操作 04/01 21:05
27F:→ holdbird: 反中情绪 台湾人自动归队 谁管你通奸除罪化或同婚合法呢 04/01 21:07
28F:推 oscarwu3041: 到底台湾司法离人民愈来愈远的问题 是出在政府身上 04/01 21:10
29F:→ oscarwu3041: 还是人民? 04/01 21:10
30F:嘘 kb67246: 某楼支持同婚合法跟反中没有冲突吧,太保守才会陷一中框 04/01 21:25
31F:→ kb67246: 架还需要操作~ 04/01 21:25
32F:嘘 holdbird: 楼上 同婚合法当时绿营民调有最少7成民众反对 结果 04/01 23:49
33F:→ holdbird: 宁可被民进党恶搞 也不愿让共产党侵略?? 反送中操作过了 04/01 23:50
34F:→ holdbird: DPP也大赢了 陈同佳还在香港... 04/01 23:52
35F:嘘 helenpei: 你全世界是要通奸甚麽,还是小三不伦出柜蕾丝边 04/02 09:59
36F:→ helenpei: 真的集体靠夭而已,还不定义人不标签人不唬人不婊人不爽 04/02 10:00
37F:→ helenpei: 是到底多有钱多婊呢 04/02 10:01
38F:→ helenpei: 自以为你谁都不可一世嘛 04/02 10:01
39F:→ helenpei: 自以为垃圾当幽默有趣吗 04/02 10:01
40F:→ helenpei: 釉药集体婊人唬人压人凶人,任意对人嘛 04/02 10:02
41F:→ helenpei: 所以摆明的集体睁眼说瞎话的集体靠夭 04/02 10:03
42F:→ helenpei: 集体怎样暴力,集体怎样窜改,在水桶人拘禁人 04/02 10:03
43F:→ helenpei: 反正坐牢也一样,精神病院也一样,说甚麽随便你全世界 04/02 10:04
44F:→ helenpei: 再成功也婊人谎言集体暴力操弄的世界 04/02 10:04
45F:→ helenpei: 我不在意你任何人,退出批踢踢都可以的 04/02 10:05
46F:→ helenpei: 我人生并不是戏,还要供你谁批斗斗争窜改洗脑 04/02 10:05
47F:→ helenpei: 真得一堆唬烂的人婊人而已,谎言一堆而已 04/02 10:06
48F:推 xiankelai21: 笑死 有人读书读到崩溃了 04/02 10:12
49F:→ q210216: 可怜哪~某楼的精神科医生在呼唤你啊! 04/02 18:02
50F:推 teeo: 结论是??? 04/02 20:18
51F:推 Bluesemen: 如果承认同婚之下,繁衍後代不再是婚姻之目的,此时跟 04/03 14:34
52F:→ Bluesemen: 谁做爱,究竟侵害了什麽权利呢? 04/03 14:34
53F:→ kuosambition: 绿帽的痛苦谁戴谁知道,未经他人苦,陌劝他人善, 04/04 04:28
54F:→ kuosambition: 赔钱也许对绿帽侠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抵消其心中的愤 04/04 04:28
55F:→ kuosambition: 怒 04/04 04:28
56F:推 exporn: 杀人关无期本来就太轻啊 04/04 09:42
57F:推 glory5566: 只剩下民法的话 意思是我钱够多就可以到处干人老婆吗? 04/04 19:10
58F:→ glory5566: 就算对方老公当场看到 他也不能怎样 只能礼貌请我射 04/04 19:10
59F:→ glory5566: 完後离开然後再民事? 04/04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