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ows (苗栗小五郎)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情报] 律师400分限制记者会与诉讼
时间Tue Dec 24 19:59:33 2019
你可以指责400分有一万个缺点
但如果提不出一个比400分更好的筛选机制
那400分也只好继续将就着用
资本主义有很多缺失 但找不到比资本主义更好的制度 资本主义也只好将就着用
微软office很难用 但找不到比微软office更好用的软体 微软office也只好将就着用
普妹比不上正妹 但是追不到正妹 普妹也只好将就着用
如果筛选机制有存在的必然 除非你能提出更好新机制
不然 指责现有机制缺失意义不大
如果筛选机制不必然存在
以後法律系毕业直接发律师牌 因为不都法律系毕业了吗?
最根本的方法是废除律师制度 让人人皆可代理诉讼 市场澈底自由竞争
与其争这400分
个人比较希望可以争取合理明确的评分标准
让考生有可以有依循的努力方向 而不是瞎猜乱读一通
落榜的人可以知道作答上的缺失而加以改进
现在有公开评分标准 但还是不够明确
※ 引述《kevin619008 (尻川)》之铭言:
: [代PO,朋友手机发文有困难]
: 明日(12月24日)上午8时45分,黄国昌委员、律师改革阵线成员、107年律师400分限制受
: 害者等,将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举行记者会,除说明其程序瑕疵外,也实质指出不合理
: 的荒诞之处。
: 希望关心此事的广大应考人、108年400分限制的受害者能多多参与、支持。记者会结束後
: ,9点20分於二楼第六法庭本诉讼将开庭,也请大家一同前往旁听,了解两造最新攻防,
: 以作为迫在眉睫的改革之参考。
: 拜托有空的人尽量要来啊...不要被某部吃定法律人就是天生不团结
: https://i.imgur.com/xQjoCc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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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o0314: 同意最後的观点12/24 20:13
2F:→ Leo0314: 不过400分门槛最大的问题其实在於12/24 20:13
3F:→ Leo0314: 考选部并没有证明分数与执业能力之间的相关,给人先射箭12/24 20:13
4F:→ Leo0314: 再画靶的感觉,而且连黄国昌立委在去年五月要求提供的评12/24 20:13
5F:→ Leo0314: 估报告都还没生出来,要大家如何相信这是个公平的制度12/24 20:13
6F:→ haohaobobo: 有啊 不设400分门槛 然後严格复检考上的 每一年要重12/24 20:14
7F:→ haohaobobo: 检一次 考不过就废照 你愿意支持吗12/24 20:14
8F:→ haohaobobo: 市场淘汰机制也是不明确 所以我想你也会支持现任律师12/24 20:16
9F:→ haohaobobo: 年年考试 然後还要加上全民投票 不过就废照 这更是好12/24 20:16
10F:→ haohaobobo: 方法 对吧12/24 20:16
11F:推 Leo0314: 有点像宪法所读到的,手段与目的间是否有关联性12/24 20:16
12F:→ Leo0314: 在敝人看来,连合理关联都称不上吧12/24 20:16
13F:→ haohaobobo: 为何只会要求没考上的 却从没想过从考上的来改革呢12/24 20:20
14F:→ haohaobobo: 换个角度 你会发现问题是在考上的一堆不胜任律师12/24 20:20
15F:→ qoo53895: 恢复律师检核考试吧12/24 20:29
16F:推 Bluesemen: 所以上面H的考上有一堆不适任能举出具体数据吗?还是一12/24 20:50
17F:→ Bluesemen: 杆子打翻一艘船?12/24 20:50
18F:推 Bluesemen: 就是因为以前有律师检核这种走後门方式导致素质堪忧才12/24 20:51
19F:→ Bluesemen: 开放名额防止这种东西的,会计师律师都是12/24 20:51
20F:推 Bluesemen: 目前看起来除非可以提出比400分更好的方式,否则要取12/24 20:53
21F:→ Bluesemen: 消有困难12/24 20:53
22F:推 Bluesemen: 而且就我朋友执业经验来看,交给市场机制就真的无关法12/24 20:55
23F:→ Bluesemen: 学能力,而是业务能力了,最後极高机率变成劣币驱逐良12/24 20:55
24F:→ Bluesemen: 币而已12/24 20:55
25F:嘘 zerorez: 大概有人不知道,有些老律师连诉之声明都不会写的事吧?12/24 20:58
26F:→ luckysummer: 有的老律师就没再进修,意外吗?12/24 21:03
27F:推 Bluesemen: 再怎样完美的制度都还是会有他的缺点,我也不否认确实12/24 21:06
28F:→ Bluesemen: 有些上了年纪的律师能力有问题,但若无明确数据就说「12/24 21:06
29F:→ Bluesemen: 一堆都这样」,我想你处理事务的能力可能跟这些老律师12/24 21:06
30F:→ Bluesemen: 也相去不远了12/24 21:06
31F:推 qoo53895: 有老律师连公然侮辱点要件都忘了XDD12/24 22:08
32F:嘘 qoo53895: 检核叫做走後门可以做预防措施,它至少可以防止无能律师12/24 22:10
33F:→ qoo53895: 继续侵害人民诉讼权XD12/24 22:10
34F:推 haohaobobo: 用400分打翻一条船 也没有举出具体实例啊 还不是一堆12/24 22:23
35F:→ haohaobobo: 人力挺 却要我们举出实例 双标不能解决问题 难道是要12/24 22:23
36F:→ haohaobobo: 突显考上律师的看这问题果然只看一半吗 这就是考上律12/24 22:23
37F:→ haohaobobo: 师的能力吗12/24 22:23
38F:推 castalchen: 考试院用什麽方式考试、订定什麽标准、具有判断余地、12/24 22:38
39F:→ castalchen: 过去针对考试标准的释宪好像也没有考试院被判定违宪12/24 22:38
40F:→ castalchen: 的案例12/24 22:38
41F:→ castalchen: 我不是法律人 各位法律人要吵架 不是应该引学说判例12/24 22:39
42F:→ castalchen: 条文释宪字号?12/24 22:39
43F:推 Chaw55: 楼上讲的就是目前最怕的情况 明明不合理但判断余地宽松审12/24 22:59
44F:→ Chaw55: 查下很难胜诉or违宪12/24 22:59
45F:推 Ludy760421: 400分门槛跟律师淘汰机制并不冲突吧?目的一样只是事12/25 00:15
46F:→ Ludy760421: 前事後的差别,考生若觉的不公平,也可呼吁同时建立12/25 00:15
47F:→ Ludy760421: 事後的考核淘汰机制12/25 00:15
48F:推 Matsui: 要淘汰不适任律师绝对不可能靠什麽每年定期检定这种制度,12/25 00:28
49F:→ Matsui: 而是要推广malpractice诉讼12/25 00:28
50F:推 Matsui: 有专门帮当事人 律师的律师出现的话,不适任的律师就会12/25 00:30
51F:推 Matsui: 早早退出市场,不然就专心做擅长的领域,不会像现在这样12/25 00:32
52F:→ Matsui: 先收钱再来学12/25 00:32
53F:嘘 qoo53895: 楼上Ma大是指跟理律一样分得很细吗?12/25 00:45
※ 编辑: sorrows (223.137.223.59 台湾), 12/25/2019 02:38:06
54F:嘘 haohaobobo: 嗯啊 所以要筛选适合当律师也绝对不可能靠什麽400分 12/25 08:01
55F:→ haohaobobo: 这种制度 而是要靠市场机制啊 所以结论就是市场机制 12/25 08:01
56F:→ haohaobobo: 才是最好的方法 经过一番辩论 推翻什麽400分才是目前 12/25 08:01
57F:→ haohaobobo: 最好方法的假设 辛苦大家了 12/25 08:01
58F:推 Aixtron: 我只觉得考试院动不动就先提判决,问题是判决没有拘束力 12/25 09:03
59F:→ Aixtron: 啊,又不是共同诉讼同胜同败,这样的态度,这样的程序都 12/25 09:03
60F:→ Aixtron: 有bias,你和我讲实体好坏正确,报歉我觉得你搞错了,如 12/25 09:03
61F:→ Aixtron: 果公正的态度去寻找解答,没有最好那合理,态度不对,就 12/25 09:03
62F:→ Aixtron: 是先射箭再划靶,不是留於恣意,那还谈选择?法理的正义 12/25 09:03
63F:→ Aixtron: 论可以好好来谈谈 12/25 09:03
64F:推 e60210jhko: 先不谈降低录取名额合不合理,要筛选程度就降低录取率 12/25 09:57
65F:→ e60210jhko: 而不是增设分数门槛啊,这麽简单就能找出更好的方法, 12/25 09:57
66F:→ e60210jhko: 问题是考选部才不鸟你 12/25 09:57
67F:推 Bluesemen: 你确定直接调低录取率是更好方法?在假设大家都达400 12/25 10:42
68F:→ Bluesemen: 分标准下,现行最高可以有11%录取率呢 12/25 10:42
69F:嘘 haohaobobo: 取得考试资格不设限 考上後也射後不理 却唯独对中间 12/25 10:56
70F:→ haohaobobo: 的考生设门槛 这就是这制度最大的问题 还能说是最好 12/25 10:56
71F:→ haohaobobo: 的方法 12/25 10:56
72F:推 e60210jhko: 先看懂我的假设,限制录取人数不是我上篇回文要争执 12/25 13:02
73F:→ e60210jhko: 的,我的重点在400分是一个固定的分数,评分却会因为 12/25 13:02
74F:→ e60210jhko: 老师给分习惯、题目设计而不同。当母体够多的时候用 12/25 13:02
75F:→ e60210jhko: 排名是较公平的吧? 12/25 13:02
76F:推 helen0624: 任何制度都有其优缺点,用录取率的话,应考人数多寡也 12/25 20:56
77F:→ helen0624: 还是会影响录取人数,现在考试资格浮滥,修个20学分就 12/25 20:56
78F:→ helen0624: 可以考试,这样真的合理吗?要改革根本应该通盘检讨, 12/25 20:56
79F:→ helen0624: 而不是只吵400分或是录取率。 12/25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