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a8443 (诚诚)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我想问关於通奸罪告诉权的问题
时间Tue Aug 27 13:07:44 2019
甲与乙妻丙在汽车旅馆通奸时,乙陪同警察丁前来捉奸。乙要求甲付出遮羞费 100 万 元
即不提出告诉。惟当甲付出 100 万元以後,乙仍然提出通奸之告诉。试问乙对甲之 告诉
是否适法?(25 分)
1.实务见解认为告诉权不可以舍弃,因此舍弃不生效力,所以仍可提出告诉。
2.本案涉及刑法第239条通奸罪
3.刑法第245条第2项规定配偶纵容或宽恕者不得宽恕。
4.此说遮羞费是否可以认为达成和解而认为已经宽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4.148.5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566882466.A.2F0.html
1F:推 M4Tank: 附条件的告诉中的条件是没效力的 乙还是能请求告诉 08/27 13:25
2F:推 dd525252tw: 基本上不能舍弃告诉权 但是如过可以拗这样的行为属於 08/27 14:27
3F:→ dd525252tw: 宥恕也许可行 08/27 14:27
4F:推 chouwang68: 首先,是宥恕不是宽恕。再来,宥恕是配偶之间,依题示 08/27 17:09
5F:→ chouwang68: 甲乙是夫妻?而且你245的要件都引错。 08/27 17:10
6F:嘘 helenpei: 我都不知道要通奸甚麽耶,真的硬要告诉人知道甚麽呢? 08/28 11:29
7F:→ helenpei: 真得集体洗脑人压制人那套,真的就代表一切吗 08/28 11:30
8F:→ helenpei: 还莫妮卡吗?洁西卡吗?真的集体烂人烂招一堆而已 08/28 11:30
9F:→ helenpei: 真的结婚前交往前,跟朋友吃吃饭,到底多见不得人呢? 08/28 11:30
10F:→ helenpei: 所以要出柜蕾丝边嘛?还是出家呢? 08/28 11:31
11F:→ helenpei: 你不觉得你全世界跟变态一样,喜欢在那集体睁眼说瞎话 08/28 11:32
12F:→ helenpei: 真的变态一堆的压制人恐吓威胁,就会洗脑人吗? 08/28 11:32
13F:→ helenpei: 真的就变态的世界罢了,但那又怎样呢?一定要多瘦吗? 08/28 11:32
14F:推 oRaNIX: 楼上勒公沙小 09/02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