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ny1996 (可可)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情报] 转贴-年改释宪懒人包
时间Fri Aug 23 17:51:40 2019
[情报] 本分类适用於发表各种考试相关资讯、国考相关新闻、
大法官释字、法律增修等等。
以下转贴自陈又新律师脸书(陈又新 奶爸律师的城市冒险)
https://www.facebook.com/NewAgainChen/posts/78697289841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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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带你看懂大法官年改解释文】
年改释宪案今天出炉,大法官一次作成三号解释!新闻标题几乎都写【部分合宪】、【部
分违宪】,但到底是哪里合宪?哪里违宪?还是雾煞煞?
我担心会有人刻意误导成「年改违宪」,所以白话整理解释文:
一、合宪部分
年改案不违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不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不违反比例原则、不违反服公
职权保障、不违反生存权保障、不违反工作权保障、不违反财产权保障。
二、未宣告违宪,但警告性宣示
1. 如果可以达成公务人员退抚基金改革目标,就应该考虑月退休所得删少一点。
2. 原本只规定政府【得】衡酌国家整体财政状况、人口与经济成长率、平均余命、退抚
基金准备率与其财务投资绩效及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退休俸、赡养金、退休金、抚恤金
或遗属年金,大法官认为政府【应】调整。
(这点是我参与年金国是会议时的主张,蛮开心的~)
三、违宪部分
军公教退休,领取退休俸、赡养金或退休金时,如果同时任职私校领的薪水合计超过一定
标准,就不能再领退休俸、赡养金或退休金:违宪(要让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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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4.188.21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566553902.A.A88.html
※ danny1996:转录至看板 PublicServan 08/23 17:53
1F:推 brella: 不管啦,军公教翻盘成功! 08/23 18:30
2F:推 TiggerLin: 苹果即时:军公教翻盘成功(後来发现错了改标题 08/23 19:00
3F:嘘 tamama000: 军公教明年准备翻桌 08/23 19:15
※ 编辑: danny1996 (123.194.188.216 台湾), 08/23/2019 19:18:34
4F:推 lockinboy: 从事军公教的CP值还有什麽勒? 08/23 19:41
5F:→ kaky: 私校是多数"公立大学教师"退休的最佳选择所以要给他领嘛XD 08/24 08:28
6F:推 opie: 大法官认为政府【应】调整的,是只有针对消费者物价指数吧? 08/25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