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Y11111 (lfy)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请益] 民诉抵销抗辩 既判力
时间Tue Apr 30 10:23:57 2019
在许政大书中抵销抗辩要件有需以原告本案请求成立为前提,在乔律师的书中也说原告主张
的部分成立(有理由)才有既判力(100年法律座谈会),想请问下面的问题:
甲以乙向其购买房屋一幢,积欠价金一千五百万未付为由,起诉请求乙给付一千
五百万,乙则否认积欠价金,并预备抗辩即使甲之请求成立,因甲曾向其借款三
千万元,清偿期已至,迄未返还,其要以其中之七百万元债权与甲之价金债权相
抵销。嗣後确定判决认定乙积欠甲之价金为三百五十万元,甲积欠乙之借款为二
百万元,且两笔债权均已届清偿期适於抵销,故判决乙应给付甲新台币一百五十
万元。试问:本件确定判决中有既判力之债权金额为何?
为何1500万有既判力,许政大的书上是写原告起诉之声明事项,经本案实质审理,不论胜败
均有既判力。
而乔律师是写350万存在,1150万不存在,但只写诉讼标的1500万有既判力,那如果依这2本
书的有理由才有既判力,无理由的没有既判力,或那为何不是350万有成立有既判力,1150
万不成立故不存在。
而乔律师那本也有一个例子好像是甲对乙主张70万借款,法院认为30万有理由,20万无理由
,既判力只及於30万,不及於40万这题跟乔关於1500万有既判力的解法好像又不同?
烦请各位帮忙我卡很久,谢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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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4.1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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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karin95423: 我觉得你应该是搞混了诉讼标的跟抵销抗辩的既判力。04/30 11:17
2F:→ akarin95423: 原告的诉讼标的1500万依照400条一项全部都有既判力,04/30 11:17
3F:→ akarin95423: 而被告提出的抵销抗辩法院仅审酌350万是因为法院认定 04/30 11:17
4F:→ akarin95423: 原告只对被告有350万的债权,因此这部分内抵销抗辩04/30 11:17
5F:→ akarin95423: 实体审理,也才有既判力
感谢回答我刚刚又仔细回去想,我完全想错老师要表达的意思,一直以为是拿诉讼标的去解
题,难怪怎麽想怎麽错
※ 编辑: LFY11111 (42.74.127.72), 04/30/2019 11:46:41
※ 编辑: LFY11111 (42.74.127.72), 04/30/2019 11:51:23
6F:推 m4t5m4t6: 应该是抵销的两百万部分为抵销抗辩而有既判力吧 04/30 12:46
7F:推 m4t5m4t6: 乙「主张」抵销抗辩额为700万,法院认定700万中的200万 04/30 12:48
8F:→ m4t5m4t6: 有理由,故发生抵销之效,差别在於,其余500万经实体审 04/30 12:48
9F:→ m4t5m4t6: 理为无理由而不得抵销之部分是否有既判力。 04/30 12:48
10F:推 n123456n: m大 那经实体裁判的五百万有既判力吗 04/30 13:09
12F:推 victory63015: 应该就是搞混诉标既判力跟抵销数额既判力,可以再 05/03 14:48
13F:→ victory63015: 去看看定义,应该就可以懂了 05/03 14:48
14F:推 kkahon: 一、抵销抗辩实质上也是一个反诉的诉讼标的,是一种一部诉 05/04 20:43
15F:→ kkahon: 讼的反诉,乙以其中700万为标的,如果真发生抵销适状,既 05/04 20:43
16F:→ kkahon: 判力就存在这部分,其余数额应生争点之拘束效力。 05/04 20:43
17F:→ kkahon: 二、抵销抗辩为何限制本诉才有既判力:因为本诉若全部败诉 05/04 20:43
18F:→ kkahon: ,则诉讼费用都是原告负担,被告抵销数额为0,原告及被告 05/04 20:43
19F:→ kkahon: 都不用对抵销债权的胜败负担诉讼费用,除非被告提起反诉, 05/04 20:43
20F:→ kkahon: 否则只能另诉,但照理仍有争点效力,以避免同一事实,发 05/04 20:43
21F:→ kkahon: 生判断歧异,裁判矛盾状况,纵是抵销数额为零,或一部抵销 05/04 20:43
22F:→ kkahon: ,都会有已经法院实体审理,充分攻防,拘束其他法院或法官 05/04 20:43
23F:→ kkahon: 的拘束力。 05/04 20:43
24F:→ kkahon: 三、诉讼价额部分,原本是两个诉,照理讲应该把声明的本诉 05/04 20:43
25F:→ kkahon: 及抵销抗辩(类似反诉)一并合计计算,但是因为这两诉将产 05/04 20:43
26F:→ kkahon: 生冲突消长,实际诉之利益是相减,再加上以本诉结果最大 05/04 20:43
27F:→ kkahon: 数额为限产生既判力,所以价额只以此为计算判准。 05/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