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Ming (敏)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闲聊] 公务员是不是容易被霸凌?
时间Sun Nov 5 15:52:21 2017
※ 引述《xenonun (火星宇宙军扫地员)》之铭言:
: 长官是不是咬定你好不容易考上,而不敢辞职
: 私人企业,不爽就就离职,再找就有,反正顺便告ㄧ下,赚点和解金
: 遭当面骂脏话 公务员控艺文推广处霸凌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iu2oPQbU_s
: 看守所管理员控遭被要求下跪
: https://youtu.be/GzmJypsdlA0
公家机关向来被视为铁饭碗,台北市居然有公务员声称,
因不配合长官整肃下属,被弄到两大过面临免职,任职於
艺文推广处的曾姓主任,今天(11月2日)在议员的陪同下
公开长官辱骂他的录音档,除了大声骂人,还夹杂他x的等
不雅字眼,曾先生不堪受辱,被医师诊断该休息,却被长
官以旷职处理,让他无法接受。
陈情人曾先生:「第一个无能第二个是他妈的。」
讲起被北市艺文推广处副处长痛骂的经过,陈情人曾先生
表情痛苦,决定公开录音档,还原过程。
声音来源:北市艺文推广处吴副处长:「他妈的我不生气,
你每天给我这样做事情我不生气,你懂不懂你书读到哪里去
,我的妈呀你还法学博士。」
又是他X的、又是无能,今天(2日)1月才从经济部调到北市
艺文推广处,担任主任的曾先生控诉,屡次遭到吴姓副处长
刁难、辱骂,进而引发精神上的痛苦。就医诊断,需休假2周
~1个月,但却遭以缺勤旷职为由记2大过,即将被免职。
陈情人曾先生母亲:「我的孩子很绝望,我儿子原本在我隔壁
,他来到我面前跪下来,说妈妈你要救我。」
北市议员(国)厉耿桂芳:「公务人员资格到此全部结束,
以後都不能任职公务人员,都不能接续什麽罪啊,比贪渎的
罪还大。」
陈情人控诉被公家机关霸凌,议员原本要找来吴姓副处长对质,
他却临阵请假,改由处长代打,反控是曾先生,做事屡做屡错,
出勤不正常。
北市艺文推广处处长林信耀:「曾主任业务一再犯错,一错再错
几乎刚讲完也不改,是他是6月30到7月7号之间,都没来上班。」
曾姓陈情人vs.北市议员(国)厉耿桂芳:「你有请假吗,我以为
我写一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有写。」
因为曾先生连续6天没到班,依据公务人员管理办法,无故不到班
得以免职。如今双方各说各话,文化局长承诺将介入彻查,不偏
袒任何一方。
(民视新闻王暐婷、苏威铭台北报导)
关键字:艺文推广处的曾姓主任、法学博士、经济部调到北市艺文
推广处
很像是 政大公行博士 曾任大同大学助理教授
但网络照片和新闻影片 初看不像同一人
但1995年政大公行硕士 时24岁来推算 又很可能是同一人
公务人员任用法 第28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
一、未具或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二、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三、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後,曾犯内乱罪、外患罪,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
有案尚未结案。
四、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
毕。但受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夺公权尚未复权。
八、经原住民族特种考试及格,而未具或丧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监护或辅助宣告,尚未撤销。
公务人员於任用後,有前项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之一者,应予免职;有第
九款情事者,应依规定办理退休或资遣。任用後发现其於任用时有前项各
款情事之一者,应撤销任用。
前项撤销任用人员,其任职期间之职务行为,不失其效力;业已依规定支
付之俸给及其他给付,不予追还。但经依第一项第二款情事撤销任用者,
应予追还。
如果不是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再考试(录取并训练)及格进去 还是可以被任用的
北市议员(国)厉耿桂芳:「公务人员资格到此全部结束,
以後都不能任职公务人员,都不能接续什麽罪啊,比贪渎的
罪还大。」
厉耿议员所言 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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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qqwwee: 不太懂耶 吉他就好啦 都公然侮辱了 11/05 15:53
2F:→ qqwwee: 自己公务员还不懂依法行政?? 11/05 15:53
3F:→ EOMing: 没有公然的情状 11/05 15:54
4F:推 edward0811: 找议员和吉,那个快?不认为吉是万能,慢又伤害小 11/05 15:58
5F:推 milk7054: 很聪明,主管办公室骂人不让第三人知道既没诽谤也没公然 11/05 16:09
6F:→ milk7054: 顶多民事求偿 11/05 16:10
7F:→ milk7054: 果然主管不是当假的,骂人还懂得保护自己 11/05 16:11
8F:→ milk7054: 然後上法院再举证当事人工作上错误,就完美脱罪 11/05 16:12
9F:推 qqwwee: 吉他强制罪啊 这都不会 11/05 16:12
10F:→ milk7054: 法学博士完全被屌打y 11/05 16:13
11F:→ milk7054: 免职连重考返回公务界都无法,超猛的 11/05 16:17
12F:→ akey47742: 关起门骂人就没公然侮辱问题? 11/05 16:19
13F:→ akey47742: 不是贪污还是可以考回来 11/05 16:19
14F:推 qqwwee: 吉下去 其他到法院讲 不用找议员 11/05 16:20
15F:推 mainjoey: 公然污辱的要件不就公共场所 要件不符不就不能成立 11/05 16:21
16F:→ mainjoey: 应该是要毁谤罪看看有没有机会 不过可能很难 11/05 16:21
17F:→ akey47742: 要吉也是等调到其它机关再吉。 11/05 16:25
18F:推 roc1110: 刚开始骂就录音,然後就开记者会把这事扩大,让更上级长 11/05 16:37
19F:→ roc1110: 官的上认为这位骂人的长官是麻烦制造者,随时跟会骂人的 11/05 16:37
20F:→ roc1110: 长官表达玉石俱焚的想法~还有绝对不能旷班~ 11/05 16:37
21F:推 roc1110: 只要让这位骂人的长官感受到你会让他的仕途受到阻碍,他 11/05 16:41
22F:→ roc1110: 想都不想的把你赶到其他单位~ 11/05 16:41
23F:→ akey47742: 有的官威大到很讨厌 11/05 16:48
24F:推 Crazyloveyou: 公然是不特定人随时可以听到见到看到才是公然 11/05 17:18
25F:嘘 tmwckebbhf: 录音说到:每天给我这样做事情我不生气,代表他是不是 11/05 17:41
26F:→ tmwckebbhf: 真的老出错才会被骂? 11/05 17:41
27F:嘘 tmwckebbhf: 感觉是对事不对人,但骂人还是不好! 11/05 17:43
28F:→ milk7054: 说不定主管平常就有蒐集证据的习惯,叫当事人签名 11/05 17:43
29F:→ milk7054: 譬如每错一次,就要求该员缴交检讨报告 11/05 17:44
30F:嘘 nicholas8855: 有人连公然侮辱的定义都不晓得 无言 11/05 18:17
31F:嘘 apple123773: 旷职先输一半...公然侮辱...没构成要件.... 11/05 19:03
32F:→ trusti: 我也觉得是乱翘班欸 11/05 19:29
33F:→ realnofish: 我老大骂得更难听,翻脸更快,还不是快安全下庄了 11/05 20:51
34F:→ JRC10520: 做不好事情也不能这样骂,就不能文明一点吗 11/05 21:49
35F:→ forteen: 如果长官暗喻他 做违反公平性的事 他不做 就是做错事 11/06 00:04
36F:→ forteen: 事情原由我们都不知道 对错难以判断 但骂人就是不对 11/06 00:05
37F:→ griffon2083: 骂人就是不对,呵呵 11/06 00:26
38F:推 Crazyloveyou: 又不是每个类科都有念过刑法 公然侮辱刑法第309条 11/06 00:26
39F:推 harry901: 骂人本来就不对 不用呵呵 骂得技巧与深度才是重点 11/06 00:38
40F:→ harry901: 目前有公定价 其他有深度有技巧的 我只能提醒这些爱用 11/06 00:38
41F:→ harry901: 深度与技巧性骂人的 总有一天会吃到鳖 去看看网友整理 11/06 00:39
42F:→ harry901: 的公定价格 深度与广度 越来越多 不是你想技巧性骂人 11/06 00:39
43F:→ harry901: 就没事的 人跟人相处 基本的尊重是要有的 11/06 00:40
44F:→ harry901: 重点在於 骂人 与 指责 这两者认知 骂人是可以侵犯 11/06 00:42
45F:→ harry901: 到个人自尊的 指责的部份 就是非常高超的技巧 除非爱 11/06 00:42
46F:→ harry901: 指责他人的功力很高又不怕被人录音 不然建议理性沟通 11/06 00:43
47F:→ harry901: 一个团队 如果是用骂人的方式处理 我认为这样的方式是 11/06 00:44
48F:→ harry901: 在企业体系是必然的 其言中试图为法律寻求各种言词判例 11/06 00:45
49F:→ harry901: 与企业生存 这是利益关系 但对於公部门 一是公务机关 11/06 00:46
50F:→ harry901: 本身为国家之代表 二是公务机关应为表率 如果以骂人等 11/06 00:46
51F:→ harry901: 方式处理事情 是不妥的 虽然骂人的文化可以促进一个团 11/06 00:47
52F:→ harry901: 体的发展 但另一方面却也是团体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 11/06 00:47
53F:→ harry901: 处在公部门 没必要搞这种骂人文化 11/06 00:47
54F:→ harry901: 更正上推文 "除非爱指责他人的人功力很高" 11/06 00:49
55F:→ leennz: 个人觉得并非该单位的人,不宜就片面批评 11/06 06:56
56F:→ leennz: 有遇过将公文扔到地上让你捡的主管 11/06 06:58
57F:→ leennz: 也有遇过教十遍还不会,甚至帮他写好都能抄错的同事.... 11/06 07:00
58F:推 cs61y527: 阿开记者会都临时请假,就是缩起来了阿!如果真的站得住脚 11/07 23:42
59F:→ cs61y527: 为何会怕公开辩驳? 11/07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