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san (bensan)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打击错误跟客体错误的竞合怎麽解?
时间Mon Apr 4 17:04:45 2016
[课业] 国考课业相关问题,历届考题的讨论,如学理观念的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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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周昉的刑总课本中提到关於打击错误与客体错误竞合的学说有2个
案例:甲欲杀乙 却误丙为乙欲杀之 不料开枪时却误中丙旁边之乙
甲说就是把甲对乙 甲对丙分开来看 之後再依想像竞合从一重处 结果来说甲犯了杀
人未遂罪
书上有详细解释甲说
但是关於乙说我不太了解 课本上只说2种错误均是在一次杀人行为中产生 一行为应一
次处断 所以将2者以想像竞合论处甲杀人既遂
乙说只有解释上述这样
我的想法是甲自始有杀乙的故意 而乙也被甲杀死 所以甲成立杀人既遂
但是这边甲误丙为乙的部分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有没有人可以说明一下乙说的更详细解释?
还有实务上的通说是采哪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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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ensan (118.171.165.23), 04/04/2016 17:15:54
1F:推 jaysuzuki: 成立过失致死跟杀人未遂比较合理 04/04 17:11
2F:推 jaysuzuki: 乙说不知在功虾密,你还是把书的内容拍出来吧,经你转 04/04 17:13
3F:→ jaysuzuki: 述完全不知在说啥 04/04 17:13
我把课本原句打出来好了
(1)甲虽先有客体错误 而後在射杀行为中又产生打击错误
(2)然而该两次错误均在同一杀人之犯罪行为中产生 一行为应为一次处断
(3)是故 应将两者依想像竞合犯论以故意杀人既遂罪责之从重处断为是
不是我不想说清楚 是真的课本只有写这样
※ 编辑: bensan (118.171.165.23), 04/04/2016 17:21:16
4F:推 jaysuzuki: 等价客错既然不阻却故意,甲行为的故意已经对丙了,乙 04/04 17:19
5F:→ jaysuzuki: 还是算被他误杀的 04/04 17:19
6F:推 jaysuzuki: 乙说不知所云,把客错跟打错当成罪名在竞合。甲说也是 04/04 17:25
7F:→ jaysuzuki: 用想像竞合,然後是分别成立的罪,这才合理。 04/04 17:25
我在查的时候 处杀人既遂的理论是以甲原本就是有杀乙的故意 而乙也被杀死 心想事成
当做出发点 但更详细理论解释我一直找不到
※ 编辑: bensan (118.171.165.23), 04/04/2016 17:30:02
8F:推 Zyth: 打击错误与客体错误竞合,直接依照打击错误处理。 04/04 17:29
所以是依照甲说去解成 故意杀丙未遂 过失致乙於死?
9F:推 jaysuzuki: 等价客错要成立故意既遂,你故意的目标就要杀死。他的 04/04 17:31
10F:→ jaysuzuki: 故意是对他误认的对象,没打到就是未遂。而他没想杀的 04/04 17:31
11F:→ jaysuzuki: 误杀就是过失,不能说他本来就是想乙死,而乙真的死就 04/04 17:31
12F:→ jaysuzuki: 是故意既遂,这样等於完全无视错误。 04/04 17:31
所以解这题可以不用写有学说争议 直接用甲说下去处理就可以了吗?
13F:推 Zyth: 甲的故意自始至终都存在於被他误认的丙身上。 04/04 17:31
※ 编辑: bensan (118.171.165.23), 04/04/2016 17:34:21
14F:→ Zyth: 乙说是黄荣坚的看法啦,他认为所打击错误都依照客体错误处理 04/04 17:32
15F:→ Zyth: ,哇哈哈 04/04 17:32
16F:→ Zyth: 所有 04/04 17:33
17F:推 jaysuzuki: 囧,竟然是黄老师的看法... 04/04 17:34
18F:推 Zyth: 黄老师的心中只有客体错误。 04/04 17:36
※ 编辑: bensan (118.171.165.23), 04/04/2016 17:37:39
19F:推 Zyth: 对 04/04 17:41
20F:推 wt7410: 如果照你的想法,那客体错误就不具故意喽 04/04 18:08
21F:推 higashi1107: 是只有二阶的关系吗? 04/04 18:20
22F:→ NT500: 其实不用想这麽多啊…就照三阶层检验答案就出来了~首先第 04/04 20:09
23F:→ NT500: 一句『甲欲杀乙』无视,只有想没有动作,我国刑法不处罚思 04/04 20:09
24F:→ NT500: 想犯,再来甲向丙开枪但丙没死,所以是未遂,最後误打死乙 04/04 20:09
25F:→ NT500: ,所以是过失,甲从头到尾一行为,所以是想像竞合从一重。 04/04 20:09
26F:推 watermom5566: 不知道的话就一部部分开讨论 04/04 20:26
27F:→ spector66: 陈年题目了 讨论的文章很多吧 04/04 22:11
28F:推 rodmen: 可是甲不是原本就想杀乙 误认为丙为乙 04/04 22:20
29F:推 s213092921: 本版搜寻扑马的blackb的帐号就有答案 04/05 01:04
30F:→ NT500: @rodmen 甲虽然想杀乙,但他"行为当时"是对丙开枪,且杀意 04/05 07:01
31F:→ NT500: 也是对丙这个人,这部分其实就是客体错误的检讨。如果对客 04/05 07:01
32F:→ NT500: 体错误和打击错误会搞混,就依三阶检验,结论也会一样的。 04/05 07:01
33F:推 rodmen: 我明白了 04/05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