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公告]
时间Tue Dec 31 02:23:24 2013
一、宗旨
1.本板讨论核心为「考选部举办之国考考试」,无关本板讨论内容的文章应删除。
2.无国营企业讨论专板,因此可於国考板内讨论相关考试内容。
3.为协助板友规划考试计画的非公务员身分的就业情报,可於板上分享讨论,种类如下:
(1)政府机构职代(2)民营化机构(3)政府转投资机构(4)其他与政府机构有关连之机构
4.讨论内容应着重於国家考试考科的内容、范围和准备、应试、上榜心得。
5.相关工作内容或是待遇讨论内容,偏离讨论考试内容之文章,可删除。
6.优良文章收录,发表文章应集中一篇发文,勿分开发文,增加收录之困难。
7.本板之管理以版友顺利考试、金榜题名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二、发文规则:
(一)基本发文规范:
1.禁止发表一行、空白、注音文,违者删除。
2.禁止发表字数未满20字、排板阅读困难之文章,违者删除。
3.禁止短时间内发表三篇以上相同话题文章(分身帐号受此额度限制)为闹版,原文删除。
4.禁止谩骂、挑衅、攻击、使用不雅文字,违者删除。
5.禁止修改、删除他人推文。
6.禁止发表广告文於版面和置底推文,违者删除。
7.禁止未经发文者同意转录其文章或公布站内信。
8.禁止发表具政治性言论。
9.禁止发表内容不实的文章,违者删除。
备注:
因应国考板之特性,对於(1)指令操作不熟(2)手机操作,有(一)1.2.之情形
(1)过失行为,原文删除不罚。
(2)故意行为,罚。故意之认定:
a.经删除後依旧发文有(一)1.2.之情况。
b.连续发表两篇以上(一)1.2.文章。
c.具有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形。
(二)徵求、买卖、捐款、优惠卷、赠送书籍、读书会文规范:
1.徵求、买卖、优惠卷、赠送书籍文洽置底文推文,违者删除。
2.书籍文原则於置底文推文,例外可於板面发文,但应於赠送完毕後,删除原文。
3.徵求文符合以下条件,可例外发表於板面。但是板主依然保有无理由删除之权力。
(1)符合考试需求
(2)无商业性质
(3)双方均能受惠
(4)以板友能顺利考试为前提
(5)站内信徵得板主同意
4.禁止於版面徵求读书会成员,违者删除。但有以下之情形,可於版面徵求:
(1)於读书会板StudyGroup和考生所在地区板,发文徵求逾三日无人回覆。
(2)转录两板发文纪录於板主信箱,如地区板禁止徵求可免除转录,经版主检视,
确认有其必要性并徵得版主同意後,可於版面徵求读书会成员。
(3)徵求文章内容应注明a.徵得版主同意发文b.读会会板和地区板徵求成效不彰。
备注:符合(1)或(2)其一的情况即可发文徵求,文中必须注明(3)。
5.国考板之讨论应秉持无偿之精神,禁止以下事项,违者删除:
(1)要求版友捐款。
(2)要求版友行无意义之事。
(3)主动与他人邀约对赌。
(4)未经版主同意,有发放物品的情况。
(5)募集志工或义工。
(三)课业文规范:
1.课业文不以标题和分类为标准,以文章内容为实质课业文审查。
2.禁止课业文问得答案後删除,除无人回应外,不论答案正确与否,均禁止删除。
3.发表课业文应附上来源、题目、自己解题想法,违者删除。
(四)伸手文规范:
1.禁止发表伸手文,违者删除。
2.伸手文定义,无提出自身相当之经验,即要求板友提供意见,
为单方面的要求他人提供意见,非双方性的讨论交流。
3.发文讨论应先参阅版面文章、、网路搜寻资料,详尽本身收集资料义务。
(五)多重帐号发文规范:
1.原则开放多重帐号发表文章,有以下情况例外禁止:
(1)违反 二、发文规则板规。
(2)分身帐号遭受水桶或无权限发文者,以其他帐号再次违反板规。
(3)禁止帐号共用。
2.有例外禁止之情形,多重帐号移送组务和帐号部接受调查。
3.多重帐号情节严重,为闹版。
(六)板务讨论文章:
1.板务讨论文,可於板面讨论,板主除违反板规(一)(五)外不得任意删除之。
2.板主未能遵守板规(六)1.应给予停权并函送组务接受调查,情节严重者解职。
3.讨论版务应注重礼貌,勿流於情绪或是蓄意煽动版友攻击版务。
4.板主认为板务讨论已充足,可以结案处理。结案後,有其他意见陈述,
应以站内信讨论,站内信讨论若无共识,可申诉组务,交由小组长裁决。
5.检举违规文章应主动向板主举报,请勿以回、推文与他人言词争执。
(七)暂时停权处分暂停
1.暂时停权的使用者(水桶),若至组务提出申诉程序,暂时停权处分暂停,
至判决确定,视判决继续水桶或撤销。
2.暂时停权处分暂停,若再次违反板规,视为累犯闹板,送水桶和劣退。
3.暂时停权处分暂停应主动转寄申诉文至板主信箱申请,板主不得拒绝。
(八)其他:
1.禁止於板面暗示或明示提告,相关法律争讼行为,请以站内信沟通。
2.禁止将无偿索得之书籍转卖牟利,违者水桶十年。
3.其他特殊性文章,如行车记录器,视情况可转录於板上。
4.不论目得为何,基於共享,请於版上公开资讯,禁止私下收集板友资料的行为。
5.漏用分类标题,可删除或由版主协助修改。
6.补习班金卡、优惠卡资讯洽 z->14->18。
7.新闻时事应附上评论心得。
8.发表心得文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动赠书、提供笔记外,
不得要求上榜者赠送书籍、提供笔记等不正邀约,违者依照版规处置。
三、罚则:
1.删除文章为警告。违反板规者可处水桶一个月。
2.具有(一)3.、(五)3.、(七)1.、闹版者之情况,可处或追加劣文。
3.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可免予处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四、备注:
1.板规自2014.1.1开始施行,旧有板规、判例皆废除。
2.遇有紧急事件,临时公告为板规,不受板规限制。
3.板规、临时公告应遵守PTT站规、中华民国法律之规范,不得抵触。
4.发文前应详细阅读置底板规,不得以不知,规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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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28.32
※ P55555:转录至看板 L_LifePlan 12/31 02:27
1F:→ Judicial5566:目前国家考试都是考选部举办的喔~~~~~~~~~~~~~~~~~` 12/31 03:23
2F:→ Judicial5566:一、6.读起来是不是怪怪的~~ 12/31 03:24
3F:→ gggping :所以1/1板规适用12/31日吗 12/31 08:22
4F:嘘 KOBEFANS :等一下板主会说视为适用 不用担心 这个板主不意外 12/31 08:54
有问题可以来信讨论,本人上任至今已经宽松执行板规
尽量不干涉板友发文,违反板规尽量不水桶板友
如以上做法有误,贵端希望本人藉故引人入罪,蓄意水桶处罚
我可以做到,但我并没有这样做。
希望KOBEFANS不要再发表蓄意抹黑的言词针对我
5F:→ MJdavid:根据宗旨1. 2. 邮局考试是不是不能讨论了? 12/31 12:44
6F:推 RankA56:邮局是国营的啊 12/31 14:19
7F:推 JengHau:民营化??? 12/31 14:31
8F:→ MJdavid:宗旨1. 邮局考试是金融研训院承办 宗旨2. 邮局有专板 12/31 16:09
9F:推 gggping:明天再po这篇不就好了 12/31 16:52
10F:嘘 RankA56:公司化不是民营,一堆人分不清 12/31 17:39
11F:→ RankA56:邮局现在还是交通部所属国营事业 12/31 17:40
12F:→ RankA56:不过有专版就专版讨论 12/31 17:41
13F:推 smilelover:推 一.1 赞 另 国营去申请专版啦 滚啦 XD 01/01 02:13
14F:推 Judicial5566:我申请专板啦~~请大家到lifenewboard支持一下~~~~~ 01/01 02:51
15F:推 smilelover:这是一定要去的 加油 ^^ 01/01 03:01
16F:推 rhycloud:那中华电信的文也都要砍了,民营 01/01 16:09
17F:推 yyzomyga422:现任版主实在比前任那位M先生优秀太多了 01/01 23:30
18F:推 NathanQ:附议版规 01/05 21:03
2014/1/17修改错字
19F:→ iversonok:P55555板主是没多好 但要干得比MJDavid烂也不容易啊 01/18 23:26
20F:→ Judicial5566:楼上怨念很深~~~ 02/09 08:59
21F:推 koera56:原来MJDavid = Day7 自己夸自己干得好 我笑了XD 06/11 23:15
22F:→ koera56:要干得比MJDavid 烂真得不容易啊 XD 06/11 23:17
楼上这是什麽意思阿...我板务管理上有不够恰当的部分
还请跟我说一下,推文或是直接回文都可以喔!!
2014.9.8修正板规
※ 编辑: P55555 (1.175.65.21), 09/15/2014 21:01:01
23F:嘘 u9201230: 板主勒? 那个洗文章的不桶吗?? 09/20 21:17
24F:→ u9201230: 今天又PO一堆文,而且是过期新闻,还有去年的 09/20 21:17
25F:→ u9201230: 摆明就是乱板 09/20 21:17
可站内信检举违规文章。
26F:嘘 sunline56: 管一下假转贴真洗文的好不好 09/20 21:22
可站内信检举违规文章。
27F:嘘 shernway: 板务废弛了吗 09/21 09:50
如有废弛的情况,可至组务申诉。
28F:推 roder: 突然发现一.3有两个 版主要不要修正一下?? 09/22 01:37
已修正
2014.09.22新增版规
9.禁止发表内容不实的文章,违者删除。
29F:推 nameno: 赞 以後没有幻想文了 希望那些病人真的要去看医生 09/22 10:57
30F:→ a9301040: 版主,30059如何处理?可以跟我说一下吗? 10/26 23:28
※ 编辑: P55555 (111.242.4.131), 11/07/2014 13: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