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ateti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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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课业]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之特徵
时间Sat Mar 30 13:50:04 2013
请问一下,
念法绪时书上介绍法系之分类:
大陆法系强调【先程序,後实体】之观念。
英美法系重视习惯、判例而重实体,忽略程序,
但是英美法系又介绍有【程序法优位】:(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之分类上
较重视程序法之发展,而大陆法系传统上集中於实体法规范而忽略程序法)。
这里读不太懂,怎麽感觉有点矛盾,
上网找线索也还是不太了解书上所说的意义。
有板友愿意帮忙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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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0.230.208
1F:推 CClock:我刚好在复习法绪 跟你有同样的问题 是郑xx老师?? 03/30 13:51
2F:→ CClock:我课本写:大陆法系国家重诉讼程序;英美法系国家则注实体之 03/30 13:52
3F:→ CClock:习惯法及判例。 03/30 13:53
4F:→ CClock:希望有坂友可以帮忙解答一下~~ 03/30 13:54
我是看赖农惟老师编的书。
网路上过去也有一些人问同一个问题,可是看完讨论还是不太理解。
※ 编辑: Apatetic 来自: 1.170.230.208 (03/30 14:19)
5F:→ WilliamEX:我只记得 英美法系是大陆法系传过去的...两者风格分明 03/30 18:06
6F:推 sam680823:一元司法-->英美法系 二元司法-->大陆法系 03/30 22:33
7F:推 hsuxing:一个是讲法律适用上的观念另外一个是法律分类上 03/31 12:24
8F:→ hsuxing:假如你在大陆法系国家要诉讼的话 会先审查程序有无合法 03/31 12:25
9F:→ hsuxing:再进一步审查实体法适用的过程 03/31 12:26
10F:→ hsuxing:然而在法律分类上面则比较重视"实体法" 03/31 12:27
11F:→ hsuxing:英美法系则反之... 03/31 12:28
12F:推 CClock:可是英美法系的试用较忽略程序,分类上却是"程序法优位"... 03/31 12:48
13F:→ CClock: 适 03/31 12:49
14F:→ CClock:这样不是很矛盾吗.....@@ 03/31 12:49
15F:→ CClock:适用上不重视(忽略)程序,却重视程序法之发展..@@ 03/31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