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kida (Mekida)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问题] 行政法-不服校内处分
时间Wed Mar 20 15:32:17 2013
最近听到一件事 我试着当生活题去解
某国立科技大学A生被学校的环安叫去办公室
因个资法上路 以「在垃圾袋里捡到你的销旷课单」为由
要依校规将A生处小过或劳动服务
但A生反驳 自己才是被害人并要求环安提出证据
环安没有证据 只咬定是A生的销旷课单
试问,其处分效力为何?A生得如何救济?
我原本想引释字382或684,但是要件也不符合
只想到A生可以用尽校内申诉及向教育部提起诉愿
由於小过处分太轻 甚至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而环安的处分欠缺证据也不合法 处分应该是自始无效
如果考出来该怎麽解题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118.146.250
※ 编辑: mekida 来自: 116.118.146.250 (03/20 15:38)
1F:→ rl1024:释字684可以用啊 03/20 16:26
2F:推 minile:684对大学生不受限於受教育权利有重大影响者,皆可行政诉讼 03/20 17:16
3F:→ tearspa:684 03/20 18:52
4F:推 jyekid:#684 受教权外的其他权利 03/25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