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01 (who am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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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课业] 民法第1146条的相关问题
时间Sun Mar 17 17:46:20 2013
请教各位大大
民法第1146条第二项
前项回复请求权,自知悉被侵害之时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自继承开始时起逾十年者亦同
如果当我知道我的爸爸遗产被叔叔拿走时已经是15年後了
我还可以使用此条吗?
还是无论如何过十年都不能再行使了呢?
谢谢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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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3.139.83.41
1F:→ CNY426W:不行。你可以改不当得利请求 03/17 17:52
2F:→ CNY426W:但是不当得利也是要15年内才可以 03/17 17:53
3F:推 vul3u049:依学说见解可试试看民法第767条、但是如果遗产非已登记 03/17 18:49
4F:→ vul3u049:的不动产的话、仍然有十五年消灭时效的限制。 03/17 18:49
5F:→ smart101:了解,谢谢大大们 03/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