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key0430 (SherryEgg)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民事诉讼法-诉讼标的
时间Tue Mar 5 23:13:44 2013
大家好
最近在念乔律师发现一个问题
请问原因事实的定义是什麽呢?
租赁物返还和所有权返还是同一原因事实吗?
在p5-54的地方谈到新诉讼标的理论不承认竞合合并和选择合并
但是他举的例子是租赁物返还和所有权返还只有一个受给地位,所以只有一个诉讼标的
故不成立竞合合并或选择合并
但是~如果新诉讼标的理论的二分肢说或者新实体法説,这两个原因事实不同的话
应该也会是两个诉讼标的,而可以承认竞合合并和选择合并吧?
这部分不太清楚,不知道有没有高手可以解答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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