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well (阿玮)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问题] 同质竞合的问题
时间Wed Feb 20 20:21:25 2013
※ 引述《CoryLuebke (路伯克)》之铭言:
: 我在扑师的刑分Q第23页看到的问题
: 在271跟275条後段的差别是有无被害人嘱托或承诺
: 在书上22页下面那个例子
: 实际上没有被害人承诺 但是行为人主观上误以为有
: 此时扑师後面认为只要用同质竞合 以275条後段故意触犯271
: 因为两罪有同质重合的关系 所以"至少成立275後段"
: 可是前面是说这条是构成要件减轻
: 所以行为人不只主观上要有认识 客观上也要被害人承诺
: 可是那个例子 客观上并没有被害人承诺阿
: 所以看不懂扑师最後那段同质竞合 怎麽会有275条出现
: 希望版友可以替小弟解惑一下 谢谢
前面那段是德国学说的处理流程
也就是
275後段=TB减轻事由=故意须对应到的事实
至於客观上不存在,主观上却误认存在时
德国设计刑法16A-->对此种情形仍然优待(例外处理)
至於同质重合是扑师自己认为的
他认为与其先创造原则後用例外处理
不如就针对故意层次来解套即可
例如
杀人包含伤害故意,强盗包含窃盗故意 等等
扑师认为犯意有大包小的层次
就不用受困於构成要件事实与故意两者间的对应
以275後段故意犯271,虽未达271杀人犯意程度
但达到275後段轻微杀人犯意程度,直接论以该罪即可
(把故意想像成是两个同心圆,271较大,275後段较小)
--
\◣
◢/◢
╭ 喂~快折回去阿长老...
╭ ..........
◢
/ ◣﹥◤
◢▂〒▂◣
◢ ◥◥◣ ╔═══════════╗
◥ ●█
● ◤
◢◤
◤ ┬◣? ║
毫无回应,就只是个长老║
︻
⊿ ╚═══════════╝
████
◢▅◣ ◢
◥◤◣
- poo
ld
odo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2.110.142
1F:推 CoryLuebke:这里我明白 只是觉得客观上没有被害人承诺 也可以 02/20 21:09
2F:→ CoryLuebke:构成275後段吗?? 02/20 21:09
3F:→ CoryLuebke:谢谢你的回答 02/20 21:10
4F:→ CoryLuebke:因为後面289 也看到类似的情况 在P.49 02/20 21:13
5F:→ shadwell:恩 照扑师所说的同质重合操作就不要求TB事实上有承诺 02/20 23:53
6F:→ shadwell:这种概念下的理解 271跟275後段 客观上都是死亡结果 02/20 23:54
7F:→ shadwell:差异在故意的程度上 02/20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