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yLuebke (路伯克)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问题] 同质竞合的问题
时间Wed Feb 20 18:09:13 2013
我在扑师的刑分Q第23页看到的问题
在271跟275条後段的差别是有无被害人嘱托或承诺
在书上22页下面那个例子
实际上没有被害人承诺 但是行为人主观上误以为有
此时扑师後面认为只要用同质竞合 以275条後段故意触犯271
因为两罪有同质重合的关系 所以"至少成立275後段"
可是前面是说这条是构成要件减轻
所以行为人不只主观上要有认识 客观上也要被害人承诺
可是那个例子 客观上并没有被害人承诺阿
所以看不懂扑师最後那段同质竞合 怎麽会有275条出现
希望版友可以替小弟解惑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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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252.56
1F:推 popo7588:有句话叫:所犯重於所知从所知,故行为人误以为有被害人 02/20 21:30
2F:→ popo7588:承诺,从而已275论 02/20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