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rqpeibn (猫)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闲聊] 有人要一起看函授吗?
时间Mon Feb 18 18:07:31 2013
※ 引述《MJdavid (我刚出社会)》之铭言:
: 刚刚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洽询过了(全程电话录音)
: 函授课程不可公开播放(向不特定多数人播放)
: 若要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播放必须取得授权
: 原po虽在宿舍播放,但一起观看的人必须为正常社交多数人。
: 而原po为网路上公开号召,号召来的人就为不特定多数人,若
: 要播放就必须取得授权。
: 我用e mail向函授公司询问,得到的答案更妙。
: 我第一次把这种状况寄给函授公司问他们违不违法,
: 得到的答案是:
: 若贩售,拷贝课程教材即属违法,谢谢您。
: 您反应该状况存属个人意愿问题,谢谢。
: 我再次去信问:
: 所以这个人没有贩售,但在网路上号召不特人一起分享函授知识不违法?
: 那我也可以号召罗?
: 函授公司回覆:
: 您好:
: 您可自行评估,谢谢您。
: 这样的回答避重就轻,这到底是函授的客服自己也不太懂,还是想钓鱼呢?
: 另外,原po说有问过保智大队说不违法,会不会是原po问的不够详尽?
: 不知道原po有没有向保智大队提到你要在网路上公开向不特定多数人做号召?
: ※ 引述《qrqpeibn (猫)》之铭言:
: : (此活动以清寒考生 想上公务员为优先对象)
: : (我只是想用这个机会 让那些清寒考生可以省下补习和函授的费用 但由於dvd我也皆未看
: : 过 因此才想出 到我宿舍看dvd的idea 如果是女生 介意的话 我也没办法 男生的话 不介
: : 意我也是男的就好)
: : 我手边有
: : 101初等行政学 陈真
: : 102高考政治学 黄靖
: : 102高考行政法 于亮
: : 然後之後还会有公管
: : 每次都一个人看函授 都会看到一半就想睡(我盯着萤幕一个小时多就累了....)
: : 有人要一起来看的吗?只供宿舍内看 不外借 不得带出 不得拷贝
: : 目前我的进度是看到行政学第四堂完 (行政学我有2本课本)
: : 或者你能在我自修的时候看其他科目(高考专业科目只有一份课本 讲义 教材)
: : 一样 只能在宿舍看 不得外借 不得带出 不得拷贝
: : 我打算先把行政学看完 赶上今年的身特
: : PS 我是男生 地点:我的宿舍
: : 一定会有人问 为什麽不乾脆直接送人
: : 那是因为这些函授我都才刚买 连自己也还没看
我实在很不想回文 但不能抹灭别人指着我 说我犯法
我刚刚也致电智慧财产局 得到的回应是要看函授的规则 若没有 是"有争议"
不是犯了智慧财产权
若依照MJ大的逻辑 那网拍函授的 那合买函授一起看的也就等同违法
(MJ大要不要网拍函授 合买函授的一起检举 那麽有正义感??)
我致电保智大队 还有 智慧财产局 都有提到我在网路约人
今天致电的结果
智慧财产局只是说会有争议 到时我必须负举证责任 更何况我希望帮助的是清寒学子
你一直咬我这行为不法 一直无限上纲 请问MJ大是何居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0.76.217
1F:推 popo7588:原po没有营利行为呀0.0 02/18 18:19
2F:推 mercury1011:没有营利行为,而且又是在非公开场所 02/18 18:24
3F:→ mercury1011:更别提说是盗拷蓄意散布了...都没有当然不会构成... 02/18 18:25
4F:推 heykissass:每次看到在吵这种就很无聊 如果真的觉得原PO违法 02/18 18:26
5F:→ heykissass:那就快点去检举 然後你们就把时间一起浪费在这边 02/18 18:26
6F:→ heykissass:顺便把家世达租DVD合看的人抓一抓算了..... 02/18 18:28
7F:→ ab706105:原po真的有心帮助人,就一人买一套送他,不然函授公司要 02/18 18:49
8F:→ ab706105:赚什麽 02/18 18:49
9F:推 lucia3520:助人也会被说成这样= = 02/18 18:50
10F:推 kobe8112:一人一堆赞成除了用键盘不花力气打打字以外也愿意助人的 02/18 19:00
11F:→ kobe8112:ab706105大大买十套正版函授教材赠送给清寒学子 02/18 19:01
12F:推 jaykle:请ab706105大抛砖引玉买十套函授赠送给清寒考生 02/18 19:05
13F:推 CClock:其实我有看到未修改前的原文 可能是"买一杯饮料给我"引起 02/18 19:20
14F:→ CClock:某些人的反感吧 02/18 19:20
15F:→ sorrows:函授公司的回答就是他们主观上也认为不违法了 02/18 19:22
16F:→ sorrows:别气了 MJ这一咬 反而有厘清争议的作用 02/18 19:24
17F:→ blue999:我觉得MJ大讲的也是有道理 针对不特定人的确有可争议之处 02/18 20:29
18F:推 padi:两位都有具体行动去求证 剩下就给板友去判断呗XD 02/18 20:52
19F:→ yoshioka:觉得MJ只是想提醒,没有恶意。毕竟有争议,谁也无法担保 02/18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