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ihokimo (Sandy)
站内Examination
标题[问题] 行政程序法第二条第二项
时间Tue Feb 5 18:37:29 2013
因公司与台大医院签订承揽合约书,要贴印花税,但最近有新的解释令说符合上开条文的不用贴。
这条文写得外行人根本看不懂,只好来这向大家请益。
请问台大医院属於行政程序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行政机关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197.99
1F:→ Judicial5566:不是 02/05 19:31
2F:→ qa17b:大学附属医院... 02/05 19:47
3F:推 loveflames:第三项 02/05 20:48
4F:推 jetaimekacha:Good确实不是行政机关 02/05 21:16
5F:→ aguey:学高铁~去境外签约,就免贴花 02/06 17:56
6F:推 kai761:是否机关要查,台大医院有组织法规、不知有无独立预算、印信 02/06 23:00
7F:→ kai761:? 实务上是有以台大医院为被告的,北高行100诉1045判决 02/06 23:02
8F:→ Lizst:行政机关依行诉法本来就有当事人适格,但原PO问的是私法契约 02/07 00:04
9F:→ Lizst:诉讼上的当事人和契约的权利主体还是有不同吧? 02/07 00:06
10F:推 kai761:他问的是 依财政部函,与机关的契约免贴用印花税票。故要探 02/07 11:21
11F:→ kai761:究台大医院是否机关? 是否机关,要判断有无独立法规、编制 02/07 11:22
12F:→ kai761:、预算、印信,那要查 ;行政诉讼机关才可当被告,有找到件以 02/07 11:23
13F:→ kai761:台大医院为被告的。 02/07 11:23
14F:→ kai761:电话问税务局吧 02/07 11:26
15F:推 gptomas:如果 用 "营造物" 的观点去看 我觉得应该也可算 行政机关 02/15 22:36
16F:推 gptomas:争点 应该在於 双方的法律关系 是否为 公法亦或私法关系 02/15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