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nquickly (叫我殿下)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课业] 合义务性裁量
时间Tue Feb 5 12:11:55 2013
小弟试着回答看看,才疏学浅,还请高手多多指正。
※ 引述《pooooop (老萧)》之铭言:
: 行政程序法第十条:
: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范围,并应符合法规授权之目的。
: 老师说这就是"合义务性之裁量原则"
这个没错。
合义务性之裁量原则,系指行政机关的裁量应考量立法目的及一般法律原则的拘束。
: 我的问题是:
: "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范围"是否就是不能"裁量逾越"(合法性)
这个应该也没错。
裁量逾越,系指行使裁量权应遵守的界限。
: "应符合法规授权之目的"是否就是不能"裁量滥用"(合法性)
: 还是:
: "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范围"就是所谓的合法性
: "应符合法规授权之目的"就是所谓的合目的性(当与不当)
: (还是都不是...)
: 书上说,行政法院只对合法性做审查,而不对合目的性(当与不当)作审查,
: 诉愿机关才可以针对合法性、合目的性两者做审查。
关於行政法院对行政裁量的审查,
原则是采就个案为消极审查,亦即无裁量瑕疵,即可推定为无裁量违法。
惟,行政机关在决定裁量和选择裁量间(我认为合目的性应该放在这里看,有错还请指正)
即使有不合目的之情形,亦仅构成不当的行政处分,
原则上不生违法问题,行政法院不得加以审查。
至於诉愿机关对行政处分的审查,不知道原PO原文是从哪里看到,还望指教,
小弟仅看到诉愿法79条,条文是说仅针对合法性做审查,
但前提是涉及地方自治团体之地方自治事务者,合先叙明。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在决定裁量和选择裁量(合目的性)间,行使裁量权,
倘无违法行政裁量的情形(裁量逾越、裁量滥用、裁量怠惰、裁量萎缩又有认知错误之
情形),即属合法的裁量行使(合法性)。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不知道是否包含诉愿机关)
可以审查合法性和合目的性,同原PO。
: 有朋友跟我说从"合目的性"到"合法性"是一道光谱,可能"不当"但是没有"违法",
这个"光谱说",我看不懂,抱歉。但的确有可能不当但不违法。
: 那"裁量滥用"是否就是指"不当"到了已经"违法"的程度?
裁量滥用属於裁量瑕疵的类型之一,亦已构成"违法"的可能,行政法院得加以审查。
: 如果是这样,我想问一下"合义务性裁量"中所谓"应符合法规之目的"是指当与不当,
应符合法规之目的,小弟把它解读成"合目的性",系落在选择裁量和决定裁量的范畴,
原PO所谓的当与不当,应该也是指决定法效果"如何"发生或"是否"发生。
: 还是指不能裁量滥用(合法性的层次)的程度?
还望高手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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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9.188.53
1F:→ pooooop:阿!!! 拍谢!!! 我本来觉得自己表达能力不好想重po。 02/05 12:21
2F:→ pooooop:诉愿法第一条,违法或不当(合目的性),老师这样教。 02/05 12:24
3F:→ pooooop:补习班老师是说合目的性是当与不当,然後我又看到裁量滥用 02/05 12:27
4F:→ pooooop:写"应符合法规授权之目的"与一般法律原则。我想说裁量滥 02/05 12:29
5F:→ pooooop:用不是违法论吗?可是行程法第10条"应符合法规授权之目的" 02/05 12:29
6F:→ pooooop:老师又说是合目的性(亦即当与不当的问题),所以我搞混了。 02/05 12:30
7F:→ pooooop:不符合法规授权之目的,究竟是适法性还是适当性的问题? 02/05 12:31
8F:→ pooooop:所以有一个朋友说"应符合法规授权之目的"是当与不当的问题 02/05 12:32
9F:→ pooooop:但是就像一条光谱,不当到了一个地步,会变成不适法(违法) 02/05 12:33
10F:→ pooooop:也不晓得是不是这样,所以想上来请教大家,谢谢阿!!! 02/05 12:33
11F:→ Sally43:不合目的或做与事件无关之考量即是裁量滥用。 02/06 15:02
12F:→ Sally43:原po所谓当与不当应是比例原则的问题 02/06 15:03
13F:→ Sally43:比例原则即有合法性的疑问,当然可司法审查。 02/06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