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rqpeibn (猫)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99年地特法绪一问
时间Sun Feb 3 12:21:50 2013
甲有配偶乙 父母丙.丁 兄弟姊妹a.b.c 此外无其他亲属 若甲有遗产180万
未留下遗嘱 依照民法规定 遗产如何分配?[99年地特四等法绪]
答案是乙90万 丙丁各45万
我的问题是那兄弟姊妹abc呢?
依照民法继承篇的第一条 除配偶外 其余依序是卑亲属 父母 兄弟姊妹 祖父母
又如继承篇的第二条 配偶是平均分配 卑亲属&父母1/2 兄弟姊妹&祖父母1/3
遗产分配这边我不懂 若同时有卑亲属和父母和兄弟姊妹 为继承人时
那是平均分配?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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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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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rchi821:除非第一顺位没人,第二顺位才有资格分 02/03 12:37
3F:推 ithiban:有先顺位的,後顺位的就不能分 02/03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