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lsession (乔丝)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民法184条的用法
时间Tue Jan 29 23:26:54 2013
请问184条第一项前後段要怎麽分?
後段是针对"纯粹经济上损失"
可是我觉得很抽象 不是很懂
例如 甲把乙的引擎装到自己的车上
乙除了可以主张767以外,解答还写了184I後段,原因是侵害乙的财产权
可是财产权不是权利的一种吗? 怎麽不是用前段呢?
而且引擎是乙的 除了侵害财产权 还有所有权吗 怎麽想都是前段阿...
另外还想问一个题目
甲乙兄弟二人,母病危招甲乙至床前,要求甲将A画赠与乙
甲心有不甘,但表面上安慰其母,即向乙表示愿意赠与该画
乙允受之,乙明知甲内心无赠与之意,嗣後将该画赠与丙,且交付之
我的答案: 甲隐藏内心真意,依民法86条,相对人若为恶意,则其意思表示无效
故赠与契约系为债权无效,物权无效,甲仍为该画之所有人
乙与丙订立之赠与契约系无权处分,债权有效,物权效力未定
甲得类推民法183条,请求丙返还
以上是我一开始的想法
不过後来我又不确定 乙跟丙的赠与行为
到底该用类推183条 还是丙可以主张801 948善意受让的保护?
我判断不出来 光看法条 好像都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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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5.182.69
1F:推 volkov:看王老师的书吧,比较能解决问题 01/30 05:04
2F:→ piercingX:184後不是故意以善良风俗的那个吗??怎会扯到那边 01/30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