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ebabe (honeb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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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想请问民法总则「消灭时效」的算法
时间Mon Jan 28 10:53:55 2013
甲於民国60年1月5日向乙借款五十万元,约定两年为期,按月支付利息。
两年期满,甲仍按月支付利息,乙亦未予催讨。自65年2月起,甲未再支付
利息,乙至79年10月始向甲催讨,甲以消灭时效完成为由拒绝催讨。
Q:利息清偿请求权之消灭时效是否业已完成?
A:
74年10月以前之利息清偿请求权之消灭时效已完成:
1.乙对甲之借款返还请求权,约定於62年1月4日到期。惟甲於到期後未给付,
构成给付迟延,依民法第229、233条,甲负有给付迟延利息之义务。
迟延利息之各期债权倘已发生,通说认为具有独立性,故可独立计算其消灭时效。
2.迟延利息之消灭时效时期间,通说认为适用民法第125条五年短期时效规定,
故各期利息债权应自该期到期日起算五年,时效即告消灭。
甲自65年2月起即积欠迟延利息,乙迟至79年10月始向甲催讨,以79年10月
向前推算五年,故乙於74年10月以前未受领之利息债权均已罹於消灭时效,
乙仅得请求自74年11月起之利息债权。
笔者愚昧,求教版上各位大大,以下疑惑:
一、所谓「各期利息债权应自该期到期日起算五年」,是指甲自65年2月
欠利息的时候吗? 若是的话,那往後算五年,应该是70年2月才是消
灭时效完成对吧?
二、为什麽是从79年10月往前推算五年?
三、为什麽消灭时效会变成往前推算? 应该都是往後推算的,不是吗?
(若方便,能自己举例做说明,我会很感恩到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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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4.76.166
1F:推 Longstory:因为时效是五年 也就是说超五年的利息时效消灭 01/28 11:11
2F:→ Longstory:假设乙是今天跟甲要钱 97年1月28日到今天刚好五年 01/28 11:13
3F:→ Longstory:所以97年1月27日就是五年零一天 超过时效 所以要用回推 01/28 11:14
4F:→ Longstory:讲更白一点 97年1月26..25..24以下很显然也都超过五年了 01/28 11:16
5F:推 ChrisBear:利息债权也会生利息啊 每次都是跑五年时效 01/28 13:32
6F:→ ChrisBear:不然利滚利怎麽跑出来的 答案写往回推五年请求很ok 01/28 13:33
7F:推 aaaaa66666:当事人没约定不是不能利滚利吗 01/28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