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k520 (DreamMaker)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交通行政
时间Sun Jan 13 23:48:06 2013
关於公务员的义务
1.执行职务之义务
2.忠实服务之义务
3.严守秘密之义务
4.不为一定行为之义务
这4点我觉得都好类似,很容易弄混
问题1:邮政法第10条规定:中华邮政公司或其服务人员不得开拆他人之邮件
这条属於严守秘密之义务,但是和不为一定行为之义务也很雷同,不都是禁止一定
行为之义务吗?
问题2:船员法第62条规定: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预定航程
这条属於不为一定行为之义务,为什麽不是执行职务之义务呢?船长应遵守法令所
定,或主管机关之指示,执行其所担任职务不是也很合理吗?
老师上课说过教材内容是典试委员所编,感觉这很凭学者主观认定,请问大大针对上述
4个义务有没有好的分别方法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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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ick520:有大大能帮忙解答吗? 01/14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