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lsession (乔丝)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既成道路的徵收问题
时间Mon Jan 7 16:22:52 2013
请问既成道路可以主动请求主管机关徵收补偿吗
400号解释是说 国家应依法办理徵收并补偿
但是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说
人民没有主动要求国家补偿的权利
除非有实定法的依据 (土地徵收条例没有规定人民可以主动要求徵收补偿)
不然只能主管机关自己核准并给予补偿
那如果主管机关一直拖 人民的财产权不就没有救济的余地吗?
那400号的意旨不就等於白讲了...
如果说当初私有土地一开始就被告知将被徵收
而後即将该土地拓为公用道路(但仍未办理徵收补偿)
那还是既成道路吗?
还是一开始就成立公用地役关系
所以没有400号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关系的要件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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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5.182.69
1F:→ mystaunch:没听过既成道路需要徵收的,既成道路是第主自己愿意 01/07 16:29
2F:→ mystaunch:让他符合要件的,中间不想成既成道路可以封起来阿 01/07 16:31
3F:→ panda1221:是民众不能依据释字来请求政府徵收 只能依据法律 01/07 16:33
4F:→ kai761:释字400说应依法律徵收补偿,故法院认应有法律明文为依据。 01/07 16:34
5F:→ panda1221:但是目前还是没修法强制政府一定得徵收 所以政府就装死 01/07 16:34
6F:→ kai761:认400非赋予请求权。 学者则多有反对,有认可依400,或认依 01/07 16:34
7F:→ kai761:宪法等等。 看400要件,告知将徵收 无关,也不会马上成立。 01/07 16:35
8F:→ ChrisBear:现在都用法定容积率移转买卖处理 政府拿地 地主拿钱 01/07 16:53
9F:→ ChrisBear:J400 670 652 624 这四组一起看 01/07 16:53
10F:→ CrazyMarc:楼上佛心 !!! 01/07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