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xing (xing)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刑法之因果关系跟客观归责
时间Sat Dec 29 20:40:43 2012
甲为了给乙一点教训,追呼乙为小偷,引起路人对乙围殴致死。问,甲之行为与乙的死
亡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
这题我搞不懂客观归责
有人说有 有人则说没有
小弟认为乙死亡非甲能预见之情形 则乙之死亡甲不具客观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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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118.181.84
1F:推 jaykle:具有条件理论下之因果关系~具客观可归责性 12/29 20:41
2F:→ jaykle:这算是容许构成要件错误的类型 12/29 20:42
3F:→ pili012140:客观归责理论 有需要判断 能否预见吗? 12/29 20:44
4F:推 jaykle:该法所不容许之风险系因甲而制造 自然可归责之 12/29 20:46
5F:→ hsuxing:水!!!!小弟刑法新手 比较不懂谢谢各位^^ 12/30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