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li012140 (mike)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课业] 关於撤回告诉
时间Thu Dec 13 23:52:57 2012
我觉得不及
撤回告诉的效力与提出告诉的效力相同
丙若对乙提告效力不及甲
故丙对乙撤告效力亦不及甲
以上 有错请指正
谢谢
※ 引述《Amything (飘~(男))》之铭言:
: 举例来说
: 甲乙共同窃盗丙之物 甲丙又为父子关系 丙对甲乙二人提起合法告诉後
: 於侦查中撤回对乙的告诉 撤回效力是否及於甲?
: 1.首先 非告诉乃论之罪不得撤回 所以丙撤回对乙的告诉是不合法的 这没问题
: 但是 因为甲的部分须告诉 而本题中丙亦合法告诉 所以诉讼条件也没有问题
: 2.然 依刑诉第239条规定 对共犯一人撤回告诉 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那麽可否因为
: 甲窃盗部分属告诉乃论(刑法第324条) 而认虽然丙对乙的部分撤回告诉不合法
: 但仍因此使甲窃盗部分丧失诉讼条件?
: 3.小弟个人认为 依照法条之文义解释 应该仍会使甲窃盗部分丧失诉讼条件
: 但找不到相关实务或学说资料佐证 希望有高手能帮忙解答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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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151.14
1F:推 zooyork1984:你的假设好像只有在通奸罪适用 12/1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