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ything (飘~(男))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关於撤回告诉
时间Thu Dec 13 23:41:33 2012
举例来说
甲乙共同窃盗丙之物 甲丙又为父子关系 丙对甲乙二人提起合法告诉後
於侦查中撤回对乙的告诉 撤回效力是否及於甲?
1.首先 非告诉乃论之罪不得撤回 所以丙撤回对乙的告诉是不合法的 这没问题
但是 因为甲的部分须告诉 而本题中丙亦合法告诉 所以诉讼条件也没有问题
2.然 依刑诉第239条规定 对共犯一人撤回告诉 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那麽可否因为
甲窃盗部分属告诉乃论(刑法第324条) 而认虽然丙对乙的部分撤回告诉不合法
但仍因此使甲窃盗部分丧失诉讼条件?
3.小弟个人认为 依照法条之文义解释 应该仍会使甲窃盗部分丧失诉讼条件
但找不到相关实务或学说资料佐证 希望有高手能帮忙解答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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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4.238.230
1F:→ HoudiniRondo:撤回告诉的要件之一是告诉乃论之罪,乙不是告诉乃论 12/13 23:59
2F:推 dswen:2个都告论才有告诉(撤告)主观不可分,红白书下册有写 12/14 00:40
3F:推 sony5566:乙不是告诉乃论,不能撤。既然不能撤~题目就有问题了 12/14 11:54
4F:→ sony5566:所以後面就不用讨论了啊!不能撤,那题目又说撤乙 12/14 11:54
5F:→ sony5566:一开始就不能撤了何来及於甲?所以你的题目是不是有问题? 12/14 11:55
6F:推 lingray:这个题目该改一下 丙撤回对甲的亲属间窃盗罪 撤回效力是否 12/14 14:52
7F:→ lingray:及於乙? 这样 不然怎麽看都没意义 12/14 14:53